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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他们所在的部落尊崇雪狼之灵,故而歌声开头以狼为称,换个尊崇熊的部落,开头便是高呼‘熊’。又为了划分每一代的时间纵膈,风和雪之前会加上当今的时间,以此加深每一个蛮族在歌颂之时对久远的铭记,永不敢忘。
一座千刃冰川横旦在狩猎队众人的眼中,那白雪皑皑的冰川恒古不化,奇形怪状的峰壁似乎像一把把未曾出鞘的刀刃。
“嗷呜啦啦~家,我们到家了,兰罗斯特峰,翻过它我们便到家了。”双手各自拽着两头巨角麋鹿尸体,背上还背着一头巨大猛虎尸体的安德烈望着眼前的高峰,高声欢呼。
“回家了,我们回家了。”
一个个昂壮汉子热泪盈眶,纵情欢呼。跋山涉水一路延绵近千里之遥,日行夜行,耗时近月,他们这只背负重任从雪狼部落出来的狩猎队,终于不负众望凯旋而归。
冰雪是最实诚的冷冻剂,一具具麋鹿尸体都被冻的硬实,放置在外十来天也不会腐败,只要牙口够硬,咬来生吃并非不能。
这,也许是冰原上独有的好处了。
归来的旅途并不平静,除了残酷的风雪之外,他们最大的敌人是那一头头饥饿的野兽,它们觊觎着他们手中丰硕的果实。一路上为了摆脱那些猎食者们,他们的收货足足缩水了四分之一,那些食物都进了凶兽的肚子中。
之所以投食换路,是因为饥饿的凶兽发起狂来实在是太过恐怖,安德烈和加里两位职业者还好些,其他的十一位队员可难堪凶兽的袭扰。
一路上他们整整遇到了三次凶兽,那些凶兽之所以来袭,皆是因为嗅到了他们手中的猎物所散发出来的血腥气,那浓厚的血腥气那怕被风雪冷冻,也能散出十数里之遥。
加快脚步,千刃之峰转眼而越,以兽皮简单包裹的脚丫子踏在熟悉的雪地之上,呼吸着寒冷的空气,却不觉厌烦。
不多时,一片平坦的雪地之上,一个个半圆形的冰雪屋子出现在了他们眼前,那是他们熟悉的家园。
三百多人的小部落,坚强的挺立在北境冰原这片残酷的世界上,他们的历史漫长而崎岖,有盛有衰,从无定数。
雪狼部落,如同其名,北境雪狼,狡诈而隐忍,为了猎食,能够蛰伏雪地七天七夜不动,只为暴起时的刹那凶焰。
这个部落在两千年前曾经盛极一时,在蛮族王城之中也有一席之地,却因为当初那代首领和大萨满带着族中精锐在南下之战中被亡于人族之手,精锐大举丧失后衰败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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