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灯光在水里拖出长长的倒影。
“因为我答应过顾家,不能说。”他说,“合同的条款里有一条——五年之内,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合作的内容。包括你。”
“那现在呢?”
“合同到期了。”他转过头看着她,“我可以说了。但我不敢。”
“不敢什么?”
“不敢开口。”他的声音很低,“我怕你听了之后,会觉得我在找借口。怕你觉得我在用苦衷来博同情。更怕——你听完之后,只是淡淡地说一句‘哦,原来是这样’,然后就走了。”
林微言看着他。灯光打在他脸上,她能看见他眼下的青黑——那是长期熬夜留下的痕迹。他的下巴上有一道很小的疤,她记得那道疤,是大学时候打篮球摔的,她当时给他贴创可贴,贴歪了,他也没撕下来,贴了一整天。
“你把那封信的内容告诉我。”她说。
沈砚舟从西装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信封很旧了,边角都磨毛了,折痕很深,像是被折叠过很多次、又展开过很多次。他把信封递给她。
“这是当年写的那封信。没寄出去的那封。”
林微言接过来,抽出信纸。纸是普通的横格纸,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边缘毛糙。字迹是沈砚舟的,瘦硬,一笔一画都很用力,但有些地方笔画歪了,像是写的时候手在发抖。
她从头开始看。
“林微言:
我不知道这封信你能不能收到。地址是你家的老地址,你搬家了没有,我不知道。
我要走了。不是出去玩,是离开这座城市,可能很久不会回来。
你肯定想问为什么。我没办法告诉你。不是不想说,是不能说。我答应了别人,不能说。
但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那天晚上我在电话里说的那些话,都是假的。什么你太黏人、太没主见、跟我不是一路人,都是假的。我编了一个晚上,编出来的。我对着镜子练了很多遍,练到说出来的时候自己都信了。
林微言,你不是没主见。你是我见过的最有主见的人。你大三的时候决定学古籍修复,所有人都说这专业没前途,你说‘我喜欢就行’。你一个人跑到北京去找老师,坐了一夜的硬座,到了之后脚都是肿的。你有主见到了固执的地步,但我喜欢的就是你这一点。
可是我不能告诉你这些。我只能让你恨我。
恨比等容易。
我不知道五年之后我会变成什么样,不知道我爸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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