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激动,不是兴奋,就是一种“事情在正确轨道上”的踏实。
昨天她刚到,今天他们已经开始规划公司,开始讨论业务,开始分头行动。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高效,就像他们已经合作了很多年。
陈默想起沈清如在工商局窗口前,和他同时说出公司名字的样子。那种默契,不是训练出来的,是建立在共同理念、共同经历、共同目标上的自然流露。
他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步伐很稳,心里很静。
四、傍晚的电话
下午五点,陈默从咖啡馆回来。
和律师的谈话很顺利。律师姓黄,四十岁左右,在深圳做了十几年公司法业务,经验丰富。他详细解释了公司注册的流程、注意事项,还给了很多实用建议。
“初创公司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不是业务,是股权和治理结构。”黄律师说,“你们现在关系好,什么都好说。但万一将来有分歧,如果章程里没有清晰的约定,会很麻烦。”
他建议他们起草一份详细的股东协议,明确决策机制、退出机制、利润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条款。“把丑话说在前面,是为了将来能更好地合作。”
陈默接受了这个建议。他约了黄律师下周再来详谈,起草协议。
回到家,陈默打开电脑,开始整理今天的讨论内容。他建了一个新文件夹,命名为“默石筹建”,里面分设了“工商注册”“公司章程”“业务规划”“财务预算”等子文件夹。
刚整理了一会儿,手机响了。是沈清如。
“图书馆怎么样?”他接起电话。
“很好。深圳图书馆新馆刚开放,环境比北京的好。”沈清如的声音听起来很愉快,“我办了借书卡,还找到了几份很有用的行业研究报告。你呢?律师谈得怎么样?”
陈默简要说了情况。
“股东协议确实重要。”沈清如说,“不过我有一个想法。”
“你说。”
“我们的协议,能不能不只是约束条款,还有一些……理念性的东西?”沈清如说,“比如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比如我们在投资上要坚持的原则,比如我们对客户的责任承诺。”
陈默愣了一下。这个想法很特别,也很“沈清如”。
“你是说,把我们的投资哲学写进公司文件里?”
“对。不是法律条文,是宣言性质的东西。”沈清如说,“比如我们相信价值投资,那我们就把这个写进去,作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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