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肌肉抽了一下,脸上照例是死水一片。
“那你以为你是什么?”另一个护士,不,引导员没好气地说。“丹丹,我去看隔壁那家伙正常没有,这个就交给你了。”
格莱沙从被子里伸出自己的双手仔细地端详,发现皮肤晶莹如玉,果然不是原来自己的样子。身体也似乎比原来壮硕不少。哦,原来是魂魄入体,转世重生啊……格莱沙心里想,怎样能像重生小说里的主人公们一样在异界纵横驰骋?
等等,魔偶?魔偶是什么?
格莱沙傻眼了,不由得暗恨自己阅读量太小,孤陋寡闻了。正是书到用时方很少。
“千年的苦难,换来万年的狂欢。”引导员mm突然陶醉的闭上双眼,如唱诗般高诵一句。
格莱沙一愣:“什么?”
引导员mm睁开大眼睛说:“这是说的我们人类和魔族持续千年的战斗了。”
“魔族?”
“对啊,你怎么这么白痴啊!”
“……”格莱沙狂汗,难道我真是忘记了什么东西?
引导员比格莱沙更来气,叉着腰瞪圆了眼就开始训斥格莱沙:“一看你就是个不学习的懒鬼,也不知道来这上学之前那十几年都干什么去了?哼,不学无术!”
这次格莱沙只好捂在被子里只露出两只惊恐的大眼睛眨啊眨。
这时小姑娘却“扑哧”一声乐出来了,一副拿你没辙的样子。
“好吧好吧。我来给你当个启蒙老师。魔族的外型和我们人类一样,但是却拥有超乎寻常的能力,而且天生嗜血,凶残好杀。有的记载中将他们称为变种人,也有叫他们异人的,不过现在基本都称呼为魔族。他们千百年来混杂于我们人类之间,一直想把人类排挤出去独占这文明。
“幸而上苍赐给我们纯血的人类更有创造力的大脑,伟大的巫师发明了可以灌输主人意志的魔偶作为肢体的延伸,就可以获得足够的力量与魔族搏斗,因为物质波摘取的不同,魔偶可以不用受人类肉体的局限……”
“等等,你说的是‘我们人类’?你也是人么?”格莱沙截断问道。
“当然是了!(格莱沙的头重击一次),像你一样是头猪啊!只不过现在咱们都是在魔偶里罢了。好了你安静点听我说。……魔族的血液一直进化相当快,但是我们的魔偶的制作工艺和形式多年来不断更新改进,现在我们所存在的形式其实是计算机中的人物建模。”
“你是说我们在电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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