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如果我能生在一千年前,一定是个杰出的道士。
那是夏天的某个午后,当我思考着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时猛然想到的。
成为道士是我的众多理想中的一个,如果要换一个平凡点的话,那么只有选择思想家。
想到这,我郑重的向盯着书看的同桌问:“你看,我忧郁吗?”
同桌好像从梦中惊醒,愣了会儿,才展现她特有的妩媚笑容,“王子什么时候不忧郁啊。”
王子是我的名字,哦不好意思,应该是“王梓”才对,王子是我的外号,全称忧郁王子。
“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们家王子可是很抢手的哦,我怎么能一人独占呢?”
诸如此类的对白,已在我俩之间重复多次,她已经习惯了我的跳跃性思维。
我望向天边的云朵,手里的铅笔,飞快的转动,一个词突然出现在脑海——白驹过隙。
“老了~~”我长叹一声,而同桌笑用笑嘻嘻的大眼睛望着我,眨啊眨啊,盯着我老久。
我不甘视弱的盯回去。
良久,从她的樱桃小口里蹦出一句:“当我男朋友吧!”
“好。”
分不清当时是不是所谓荷尔蒙分泌的原因,当话出口,我将手放在她的大腿上,她马上一掌拍开。
我甩甩手,边回味着那种触感边嘻嘻笑道:“怎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
在我说出这话后,她的脸色马上变了,而我也反应过来,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她将头向下深埋,我一时慌了,看她不停抽搐的模样不知是不是哭了。
那时,教室里一遍喧闹,浑然未有一丝高中生该有的紧张。每个人都各忙各的,或聊天,或打牌,或使劲得看着小说,没人注意到教室的最角落。
我拿笔在她手臂上捅了捅,不敢再与其有任何的身体接触。
“被人甩了至于这样吗?”我用尽可能缓和的语气说道,“我连被人甩的机会还没呢,好吧,这次我就大方点,让你甩我吧。这可是人家的第一次哦。”
我放下一个身为与苏格拉底同行的身段(虽然这家伙怕老婆也是出了名的,但眼前这人毕竟不是我的老婆),低声下气的说道。
身为一个以道士为理想之一的我,最见不得人有难,而且慈悲为怀是我做人的本性。
大概是被我难得的幽默给笑到了吧,她抬起头,对我吐了吐舌头,哪里有一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