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歇的知了伴着不远处马路上的车啸,织成了一支夏日交响曲。阳光透过锈迹斑驳的防盗窗画出几道斜斜的影子,微尘颗粒则在这橘黄色的光芒中游泳。所有的一切,透着股让人昏而欲眠的倦意。
在嘎吱作响的电扇下,我扔下手中的书,轻轻伸了个懒腰。
凌乱的卧室,散乱四周的书本还有纸屑,这些描述似乎都符合一个普通男生的生活规律。
我想,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当然,前提是没有肥皂剧式的失忆。失忆是件普通又不平凡的事情。说它普通,只是如同你忘掉昨天的事一样,说它不平凡,因为这往往预示着一个故事的开始。
在房间的四周,贴满了不错的素描画,我想拿出去可能比得上那些美术专业的学生。可是很遗憾,因为上述原因我没法再画出来了。
而让我敏感的事情,要从医院的白色病房里醒来的那天说起。
那天,我一睁眼就看到老泪纵横的爸妈,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漂亮女生。
好像因为我见义勇为,被人在胸口上刺了好几刀(天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品性跟雷锋叔叔似的)。医生说我的失忆是因为惊吓过度。当时他说的很尴尬,似乎除了这个原因再找不出其它的。
我倒是无所谓,只要还能记得爸妈就行了,不过那两个女生的反应倒很激烈,说了好多好像我跟她们有那个什么关系似的事情。
两个女生哭的很是惨烈,我很想把惨烈这词换掉,可是好像找不出能替代的。当真想不通两年后的我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魅力,但是我的志向是杰出的道士,所以我的心若止水。既来之,则安之,随缘。如果命运让我忘记和她们之间的故事,那我决不会强求。
虽然偶尔坐在火烧云下会有种莫名的悸动,总是觉得在那晚风之中,似乎蕴藏着一首让人心醉的歌。
起身,度步向墙上的一张速写。逃避掉午后慵懒的阳光,在阴影处那张画显得是那样的冷清孤寂,就像那画中的人儿。轻轻抚过毛糙的纸张,还有画中两个面目模糊的女生。虽然线条抽象,却偏偏让我想起她们。或者,我们三人之间曾有过一段类似“八点档”的三角关系,可是这一切都已不重要了。
下意识的望向窗外蓝天中的云朵,我想,如果我早生一千年,一定会成为一名杰出的道士。
总得来说,失忆让我苦恼的只有重新高中的学业。也就是说九月份,我不得不与在生理年龄上小我两岁的“孩子”们同坐一个教室。
拾回《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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