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来历?”
“杨大夫之事,得罪了那一头。”封常清声音压得很低:“他娘子是河西王节度之女,寻常郡县去了也麻烦,这才发到了咱们这里。”
见他有些迟疑,又补充了一句:“他与你爹爹是至交。”
那还有什么说的,就是养个闲人也得收下啊。
“一切便如岳丈所言。”
“旁的人选,你可有定计?”
“录事参军与户曹参军留着,旁的人选,还望岳丈襄助。”
镇守府是个缩小的都护府架构,佐史之长就是录事参军,下面还有兵、功、户、法、仓等诸部门,法曹参军掌诉讼和治安,相当于县公安局长,算是一个要害部门,户曹则是掌人口、田亩,都是必须要掌握在自己手上的紧要部门。
“也罢,先调些人把架子搭起来,等你找到人选再换。”
对此,封常清表现出了极大的信任,说实话,如果刘稷一点不让他插手也是毫无问题的,可问题在于,他手上并没有那么多的人选,这就是世家大族的优势所在,整个刘氏一族,肯随他出关的才十几人,就算每个人都可以培养,也撑不起这么大的架子,因为他们毫无经验,最好的做法是跟着一位有经验的人历练,然后再慢慢提拔上位,因此,对于老岳丈的好意,他是非常感激的。
于是未来的诗圣就光荣得成为了碎叶镇守府下的功曹参军,可刘稷并不想他去做那种琐碎的实务,而是有更大的用处,自从杜甫被岑参荐到他这里,一直从事着一项在所有人看来毫无必要的工作。
教他那不到一百人的手下识字。
在一个九成文盲的国度,要想真正建立一种新的制度,就需要一大批有知识有文化而且忠心的人,刘稷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培养自己人,最好的法子,就是从这些可靠的手下开始,而接下来,他要将这个过程扩大化,就需要更多的读书人来帮助,否则累死了也做不到。
至于佐史之长的录事参军,自然是给严庄那个老狐狸留着的,他相信以此人的能耐,搞定这个小小的军府应该不在话下,若是连这点子事都搞不定,也就白瞎了史书上偌大的名声。
“你此次多半要先行一步,总不好白身上任,某与他们商议了一下,就以北庭安西两部牙兵组成一伍,编入瀚海军中,以补他们之前在吐蕃的战损,觉得怎样?”
刘稷愣住了,一种难以名状的狂喜充满了胸襟,这就不是区区小事了,两千节度牙兵啊,他之前是想都不敢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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