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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人和国家、社会和政权之间的关系调适,到自然之道支配下的生理、物理、事理和心理的互相配套,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吕氏春秋》总括先秦诸子学说思想,在哲学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吕氏春秋》规模宏大,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
十二纪每纪五篇共六十篇、八览每览八篇共六十三篇、六论每论六篇共三十六篇。
另有《序意》一篇,共一百六十篇。
十二纪按照月令编写,文章内容按照春生、夏长、秋杀、冬藏的自然变化逻辑排列,体现了道家天道自然与社会治理的吻合。
关于道家
《吕氏春秋》以道家学术贯穿全书。
认同先秦道家“无为而无不为”的主张,认为只有“无为”,才能达到“事省而国治”的目的。相反!“人主好暴示能,好唱自奋;人臣以不争持位,以听从取容;是君代有司为有司也”,其结果必然是君臣职能倒置,造成混乱和危殆。
关于儒家
《吕氏春秋》吸收了儒家的仁义学说,赞同儒家的孝悌之道。
既然遵从儒家的德治理论,就要承认仁者爱人的血缘来源。
父慈子孝是出于本性:“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痛于肌骨,性也。”
仁义礼智,均以孝为基石。
“凡为国家,治天下,必务本而后末。所谓本者,非耕耘种殖之谓,务其人也。务其人,非贫而富之,寡而众之,务其本也。务本莫贵乎孝。人主孝则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芸疾,守战固,不罢北。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纪也。”
实现儒家的德治,靠的是道家的自然;而道家的无为,恰恰要儒家的有为而成。
关于法家
法家主张的严刑厚赏,吕氏认为属于“衰世之政”。
何为“衰世之政”,说白了就是治理乱世的政策。
乱世用法,没有律法来规范一下社会秩序、人的行为规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只会越来越乱。
所以!法家永远是需要的。但是!不能有法而无情。
意思是说!法家只是规范社会的一种方式方法,要想更好地治理社会,也必须有儒家学说思想的道德约束。还有!道家的治心之术以及其他学说思想相佐。
关于墨家
《吕氏春秋》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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