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两次。”
老话都说“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她已经扎扎实实地给了林浩宇两次机会,奈何,林浩宇一个都没能抓住,所以,怨谁呢?
然而,林浩宇会这样认输吗?
当然不。
“姐,你不是常说‘早饭要吃好,午饭要吃饱,晚饭要吃少’吗?这么多东西,你肯定吃不完的。如果强撑着吃下去,久了后,就会将胃撑大,等过了发育期,就要面临长胖的惨剧了……”
啥?吃不完,就放着,再不然,打包回去?
做出一系列浪费粮食的人,都应该仔细品品“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句诗。
说打包回去的人,也应该琢磨下“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为什么会一直流传到现在,并被引为真理?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她除了挥手,示意“为了口吃的,就一脸坦荡地做出‘真香’举动”的林浩宇随意,还能咋办呢?
一旁的邓秀珍,在吃了几颗抄手后,就将筷子探向了担担面,偶尔还吃一块叶儿粑粑调节下口味,全然无视了姐弟俩的这番“戏精”做派。
……
将最后一口银耳羹咽下肚,林初夏穿好羽绒服,戴上帽子、围巾和手套,全副武装好后,还不忘记叮嘱邓秀珍和林浩宇两人,也穿戴好衣服。
是的,就算今天,白天,晴空万里,但是,也就正中午出门,沐浴在太阳光里,才能感觉到丝丝温暖。到了晚上嘛?那是跟阴雨天,风一吹,就冻到骨头缝隙里的感觉一般无二。
“走吧,我们散步回旅馆。”
40分钟后,不仅林浩宇,就连见多识广的邓秀珍都愣住了。
眼前这幢矗立在一众摩天大厦中,装修得金碧辉煌,出入的男女各个衣冠楚楚,每一处角落都彰显着“我很贵,非常贵”感觉的酒店,就是林初夏嘴里提到的旅馆?
所谓的旅馆,不该是那种隐藏在街头巷尾的四层甚至两层,外表斑驳,看着就很有年代感,内里也处处流露出一种狭小偪仄感觉的吗?
邓秀珍立刻伸手,抓住林初夏的胳膊,微微用力,阻止了林初夏越过他们,往酒店迈去的脚步,脸上也浮现一抹惶恐和忐忑来。
“初夏,这里住一晚,得不少钱吧?就住一晚上,随便找家旅馆对付一下就行了,没必要将钱花在这上面……”
“妈,我已经交了订金了。”
如果可以的话,林初夏也不想选择这么贵的酒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