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斗米之恩
毕文谦又被黎华揪住了后脖子,但这也只是几秒。在他认错之后,黎华就放过了他。
她真正在意的明显不是这个:“文谦,你是对他们出的价钱不满意?”
“10万日元买断,你觉得呢?”瞅着黎华保持着爪状的手指,毕文谦略有点儿心有余悸,偏着头,悄悄拿起了一个馒头。
“按我印象中的汇率来说,这钱看起来不少。”
黎华话里的重音在“看起来”,显然,她等待着毕文谦的说法。
“价钱高低先不说,你觉得买断这种形式,对吗?”毕文谦咬了一口馒头,也没有等黎华思考出一个答案,便继续说了下去,“就像一个歌手唱歌,一次性支付给他一笔钱,后面的赚和亏就只和唱片公司有关系了——这种模式下,唱片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肯定不会愿意给歌手太高的报酬,可如果最终唱片的销量高得出人意料,那都和歌手没有直接的经济关系了。这就像是我们政治书上说的‘惊人的一跳’,或者说,‘榨取剩余价值’。而作为流行音乐的创作者,无论是写歌词,还是谱旋律,在一首歌最终完成的各个环节之间,和歌手的演唱,是平等的。既然一次性支付给歌手报酬,将必然造成剥削,那么对于词曲的作者来说,这个模式也是同样的结果。”说到这里,毕文谦顿了顿,又咬了一口馒头,“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流行音乐本质上是属于艺术创作,艺术和工业的最大区别之一在于,艺术也许可以批发,但绝不可能量产——试图量产的,必然流于匠气。太祖说过,人头不是韭菜,割错了就长不出来了。好的歌曲也不是庄稼,贱卖了不一定有新的。可是,在最终由人民,或者说由消费者来验证之前,谁能断定一个价钱,是卖得贵,还是卖得贱呢?这又是工业和艺术的区别了——虽然都是精益求精,没有终点,但工业有一套分明的标准,艺术的标尺却只可能相对有效。如果艺术创作者们不在意报酬的多少,那么唱片公司必然会渐渐剥削到极至——资本家也许有良心,但资本是绝对没有良心的;而如果他们在意报酬的多少,那么他们就难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创作之中了。”
毕文谦盯着黎华明亮的眼睛,下着结论:“所以,从根本上来说,一次性支付报酬,是一种错误的方式。而且,你再回想一下:在我们问价的时候,主动回答的,并非河合奈宝子本人,而是那个翻译——之前我没听错的话,他可是唱片公司安排的。也就是说,我们不是在和喜欢这首歌的歌手谈,而是在和只是间接了解歌曲的唱片公司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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