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归企业所有员工均有。不过,国家不可能鼓励不劳而获,所以,一方面,企业员工需要在一定年份内用部分工资购买股份,另一方面,在改制过程中,企业主拥有一次员工的清退权。而改制完成之后,企业主仍然保留企业经营的独断权,但其他的待遇原则,就是集体企业的标准来了。作为集体企业,负有继续培养提高员工技能的社会义务,如果员工有违法、违例行为,或者在非工伤情况下不能通过企业内部规定的最低技能标准,可以开除员工,除此之外,集体企业不能开除员工。无论是什么原因开除,或者是员工主动离开,企业都必须按照公开申报的企业财产规模,赎买其相应的股份;新员工进来,从结束实习正式入编开始,获得相应的企业股份,具体的股份比例,以工龄计算,5年为一个档次,30年为上限,一共7个档次,线性递增。如果是企业主动挖来的人才,那可以以个人注资的形式,代替工龄直接获得高档次的股份比例。”
“而如果是二级企业升级为一级企业,也必须进行国企化体制改革。一级企业里,除了国家天然拥有的50%股权之外,剩下的50%股权在法理上也属于国家,但其中25%的股份期权,仍然属于企业员工。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经营良好的集体企业,在原本的工资基础上,一个财年结算下来的利润分红奖金总额是1000万,那么在改制为国企之后,其中500万需要上缴给国家。很显然,集体改国企,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在短期看,是一定程度上受损的。但考虑到一、二级企业的规模限制差距,从长期看,一级企业的经济待遇其实上限更高。所以,我们一方面需要在行政待遇上对一级企业进行补偿——比如,同样的业务技能水平,一级企业的工人的行政编制,比二级企业高一级,各种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差额选举名额,以一级企业的员工优先,哪怕是子女入学的资格,在同等入学考试水平下,一级企业的员工也具有优先权。另一方面,对于一级企业的员工技能考核,要更加严格一些。除此之外,如果是从私企升级为集体企业再升级为一级企业,原本的企业主的保留占股将缩减为1%,并且不再拥有企业经营的独断权,与此同时,国家必须给予企业主处级或者更高的行政编制待遇,其中,划归中央管理的,至少是副厅;划归地方管理的,至少是处级。”
“在这样的规划下,一线产业那些业务水平优秀的工人将进入干部编制,这就意味着一个问题:只要我们国家不断高速发展,工人的技能水平将不断提高,原本少有人达到的优秀技能等级渐渐变成大多数工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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