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他走到迎客厅前,众人才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只见他笑脸迎人,不知有何特别。
霍普走进迎客厅,只见他一手由内而外地扫过,道:“大家给点掌声欢迎我们的丹尼尔·贝克汉姆。”
其实,霍普真的很不愿意说出丹尼尔的姓。每次叫丹尼尔的姓,都会想起格雷抢先一步收丹尼尔为义子,而自己万般祈求也不能让丹尼尔过来住几天。
“这丹尼尔·贝克汉姆是什么人?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会不会是国都的什么贵族公子?”一些人听到霍普的介绍,纷纷与身旁的人开始交头接耳。
此时丹尼尔身穿一套黑色晚礼服,散落一肩的金发,站在原定一动不动,完全就是一个受高等教育的大家族公子一般。
“看他一身优雅的气质,应该是什么大家族的公子吧?”一个红发绿眼的人对朋友轻声问道:“只是,霍普怎么会结交了一个大家族的公子?他不是连国都都没去过吗?”
霍普看见数十人交头接耳,感觉很有面子。只不过他不会像格雷那么愚蠢,吹牛皮也不先打草稿,要是丹尼尔将来运气不好招人排挤而当不上很大的官职,自己岂不丢脸?况且记忆力超群这特点也无需特地让他们见识一次。
“丹尼尔是我的侄子,你们认识一下吧。”
一个个听到霍普的话,纷纷打量着丹尼尔,见他一身优雅的气质,在他们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印象。数十人一致向丹尼尔高举盛满威斯达的酒杯示好。
丹尼尔在餐桌的礼仪虽然没学到,但别的礼仪可是全部学到位。接过从身旁走过的下人的威斯达向各位举了举,示意友好。
“我是从俄斯镇来的,我爸爸是格雷·贝克汉姆。你们认识吗?”丹尼尔问道。
“这个丹尼尔,怎么说出身世了?”霍普恨得直咬牙,最不想发生的事情竟然发生了。他恨自己没有事先没告诉丹尼尔不要把身世说出来,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丹尼尔并非什么国都大家族的少爷,而是偏远的俄斯镇镇长的儿子,。
“俄斯镇?贝克汉姆?我还以为是国都的什么大家族公子呢。”一些人脸上已经轻视丹尼尔,情愿转过身对着桌上的那份牛排,也不愿对着出身低微的丹尼尔。
“格雷?”一个人开口问道:“格雷好吗?我和他好几年都没见,算是老朋友了。只是,我从来没见过你,也没听说格雷那家伙有第二个儿子啊。”
霍普见机走到丹尼尔身旁,高声说道:“是这样的,格雷两年前机缘偶遇下收了丹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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