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比较好一点。这当然是题外话了,在满清的战略来讲,大规模的屠杀是让顽强反抗者害怕,杀一儆百。在史可法看来,全城的百姓都能够死得有气节,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史可法的行为已经是不能够用战略来衡量,当时又不能够全城人投票决定是否要无谓的死守招致报复,如果我是扬州城里的一员,我会怎么想呢?也许我会被史可法的精神感动,我能够无畏于生死与满清搏杀(就象此刻的败军一样要和史可法同生死共命运)。可是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啊,我每天交税就是为国家作贡献,国家也没有对我很好过,赋税很重,自己经常是吃不饱穿不暖,那些明朝的士兵,烧杀劫掠,和强盗没什么分别,我和我的家人生命算是早不保夕,当时清朝的税很轻,只是要留辫子而已,但是起码能活下来,我敬重史可法,可是也没必要一定要自己死啊。难道老百姓连活着的权利都没有了吗?史可法有权利要求全城的人都像他一样殉国吗?崇祯还知道自杀,还知道要李自成“伤百姓以一人”呢。这八十万人的死难道没有史可法的一点责任吗?不过与其说这八十万人死在史可法手上,不如说这八十万人和史可法都是死在封建遗毒的手上,历史就是满纸的“吃人”,死在封建思想下的中国人还多得多呢。
史可法爱国,自己也不怕死,可是打战不是爱国和不怕死就可以打赢的,军事统帅必须要有军事才能,否则就是对国家和士兵不负责任。战败的过错不是爱国和殉国可以抵消的,毕竟战争的成败决定于实力和战略战术的运用,不懂军事的人,没有自知之明,却指挥部队,就是失败。史可法的行为不值得提倡,他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死,可以为自己的理想牺牲,但是不能够以自己的标准要求任何人。我对史可法,一个字,“敬”。一是敬重,二是敬畏。
在我给史可法所写的信中也由始至终贯彻了我的这个观点,信中措词严厉的批评了明朝政府的**和没落,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这样的政权必将灭亡,同时对他的顽固思想也进行了无情的批判。
“你没有权利让士兵和你一同去为那个不值得殉国的国家殉国,他们也有爹娘也有妻儿,你这样做和刽子手无异!”我毫不客气地写道。
“你我非国恨家仇,亡明者满清也,我以为亡明尽雪前耻,何来荼毒生灵为覆国之君卖力,为奸佞小人守城,望君三思,以百姓福祉着想,以天下大义为先!”
史可法颤抖着看完了我的信,心中懊丧不已,可以说我所说的句句都让他痛彻心肺,难道自己的努力都错了?史可法越想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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