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就不应该考虑地主的利益,有手有脚的他们为什么不能自食其力,要靠盘剥别人为生。”李岩反对道,为了这次会议他在民间作了详细的调查,结果触目惊心,所以他是土地改革最强有力的支持者。
眼见众人在这些问题上纠缠不清,我不由得着急,在皇帝眼中,赋役是人民对皇家的绝对义务,可是,皇家和官府又给了农民什么呢?王法规定了农民的赋役却保障不了农民对其土地和劳动收益的财产权,农民完全成为供皇帝、王公贵族和各级官吏汲取财富的工具。农民不受法律同等保护的地权之上负载了一个不惜涸泽而渔的统治集团,这就是明代财税制度极度败坏以至无法挽回的根本原因。中国的皇帝把赋役视为农民的天然义务,法律就是他们自己的意志,赋役立法何须经过农民的同意?他们从来都是把暴政视为当然!明后期的财税改革,虽然以法明文界定了赋役额度、征收程序和计量方法,但它没有建立起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契约,国家法律和民间私有财产之间依然关系紧张甚至是激烈冲突的。这是**主义政体下赋税制度的本质,这个本质决定了它的命运。
“在我看来这种症结所在就在于:第一,国家未能给予一切私人财产同等待遇、同等保护。官府不尊重百姓的财产权,任意征用百姓私有财产,因此,百姓不断失去土地,而土地兼并无法遏止。第二,国家试图把百姓永远束缚在土地上、不准他们另谋出路阻碍了商业的发展,使天下越来越不稳定、土地成为所有矛盾的焦点。第三,最关键的是,由于百姓无权选择政府,使得官府逐渐变成在百姓头上拉屎拉尿的祸患。寄希望于政府定期调配土地或者“薄赋轻徭”减轻百姓负担,都无异于缘木求鱼。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找到症结所在,我们到底是要当皇帝千秋万代,“天下财富俱为我用,世上黎民均为我仆”,还是要给百姓谋福利,找活路,这是根本。
我希望大家不要再在其它问题上纠缠不清了,我们的任务就是打碎一个旧世界,创造一个新世界,大家还是在这方面多动脑筋吧。”一番话下来我慷慨激昂,所有人都不再言语了,显然我所说的有些过于超前了,这些人一时间没有办法消化理解。
“好啊,说的好,元度的见解我自愧不如,虽然他的话有些我不太明白,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徐光启第一个对我表示支持,有他这样的元老级人物给我押阵我心里稍稍有了底,因为我所提出的改革方案难免会触及很多人的利益,这是和这个时代相违背的,**主义在中国不仅早熟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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