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就到了八月底,快要回学校了,林言还记得去年这个时候,萧然去打暑假工,然后九月去了她学校。而今,听闻他相亲了,不知道结果如何。
再次拿起日记本,林言想,她该去看看萧然悲伤的时候会写什么?打开。林言又坐在葡萄架下,看了一眼没了葡萄的葡萄架,视线落在了那依旧显得清秀的字体上,一下子愣了,她没想到是这样的开场白。
亲爱的阿言:
如果你能看到写封信的时候能认出我来就太好了,为什么要写这封信呢?因为这个时候你还是我女朋友啊!
最近,我们开始没话说了,你也很久都没主动找过我了,我绞尽脑汁的想逗你开心,却发现我原来还是一个嘴笨的人,除了那几句你耳熟能详的“我喜欢你,我想你了。”别的还真说不出什么动听的情话来。
远在千里之外的我今天又闹笑话了,我吃饭的时候才发现没带钱,用微信付款的时候才察觉手机没电了。我环顾四周,突然发现这一刻好想有你在我身边,就像我去你学校的时候带着我到处找吃的,有你在,我就不会玩手机到没电,因为我要付钱的。
尽管你总是趁我还没吃完就站起来付钱,我生气的瞪着你,看着你无辜的大眼睛总是会败下阵来。店主还是愿意收我的,看吧,其实爱情里的故事谁都懂。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我们一起过马路,看红绿灯,我是一个习惯用左手做事的人,每次过马路都得提前跟自己说走到你的右边。有时候也会忘记,然后我学会了看车,哪边有车我站在哪边。
其实你应该知道的,有时候我反应总是会慢一拍,特别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去你那边的时候我还说我是一个路痴,可得靠你了,不然我找不到回来的路咋办。
你说我也是路痴。
我仔细的打量了自己,然后拉着你的手,不怕,大不了我们一起压马路得了,走到哪算哪,正好去玩的时候不用急着赶回来。
事实上,你还是挺熟的,我记得我第一次去你那的时候就像一个小媳妇一样,跟着你的脚步走在大街小巷里。然后抬头看着密密麻麻的建筑,一脸茫然,这是到哪了?好像有点熟悉,又好像不是。
哎,你怎么往哪边走了?
哦!原来是从这里进去的啊!
白天,夜晚,我们就在大街上走啊走啊,我的腿都有些痛了,你还在往前走,我知道你的脚肯定痛了。我问你,你说没有。
可是第二天,你说你脚有点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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