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这群凶神恶煞的贼人,刘风不得得不再次为自己的经验不足而叹息不已。从这伙贼人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他们的真正目标就是自己的戒指。这也都怪自己,没事把空间戒指拿出来乱显摆。从自己吃饱喝足还睡起大觉后这伙人才跑来可以看出,他们原先的目标根本就不是自己。是啊,有谁会费力去打劫一个衣着普通,没什么油水的人呢!都是自己的不小心引来了这伙人,自己的经验还是不够啊......刘风在一边懊恼,头目也在暗自思索,只要杀了这个小白脸,自己就发达了。而且这小子戒指里还至少有三万金币,不过这小白脸长得也真俊,值大钱了,杀了也怪可惜的。可不杀了他,他自己又不会解除与戒指的联系。嗯,还是先擒下他,再*迫他解除联系,哈哈,到时自己岂不是人财两得。特别是那空间戒指,自己可以卖给那些大商人,百万金币轻易到手,呵呵!不对,卖给别人作什么,自己去经商岂不更好,有空间戒指的帮助,自己赚钱岂不更容易。头目越想越高兴,今天真是走大运了,看着刘风的眼神也越来越炽热。
头目眼中精光一闪,当先发动了,对付这个小白脸,对他这个高级剑士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至于不让自己的手下动手,一是为了避免他们的损失,一是为了展现出老大的威风。
刘风毫无惧色,从这几人的神色可以看出,那个头目也只是个高级剑士,至于后面的喽罗,大多是中级剑士,有几个甚至只是初级剑士。对以前的那个在群狼中搏斗的刘风来说完全没有挑战性,更遑论如今的刘风了。
头目将剑插在地上,双腿蹬地快速跑了过来,然后一个起步,飞跃而下,对着刘风胸口就是一脚。这一脚他用上了五成力,他打算将眼前的小白脸一击必伤,将之生擒,从而赢得手下的称赞。
可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当他还在飞跃时,刘风已经来到他的近前,对他的胸口一个侧肘。
只听得“嘭”地一声,那头目已经摔倒在地。
“好快的速度!今天看走眼了。”头目心头暗惊。不过刘风先前的反常表现让他留了个心眼,在刘风发动时,他已经警觉地护住了胸口,所以伤得并不重。
“你居然是个剑士,这么年轻的建始还真是少见啊!”头目在手下的搀扶下爬了起来。
“既然已经知道了我是一位剑士,你们还不快滚,我不喜欢杀人。”刘风冷冷地说道。
“我们也想走啊,可是你身上的财富让我们无法就这么离开。”头目将剑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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