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间,就可以获得在基地中居住的资格,并且按照工作时间获得相应的报酬。
如果他们是真正找不到挣钱机会的贫困人员,只要通过这些相对简单的护理工作,就可以轻松摆脱贫困的生活现状,逐渐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
如果他们真正的年收入水平不止村社干部了解到的这个水平,自然就不愿意从事护理失能人群的工作。
毕竟这个活儿不仅脏、臭、烦,而且工资水平又不高,远远比不上自己在外面打点小工挣钱来得轻松。
所以,吴光良推出这样的措施,也仅仅是解决了十多个贫困人口的脱贫预期。
第二种是由民生公司作出规定,凡是准备到新城中民生公司修建的医养中心工作的护士,至少要有在民生公司扶贫供养基地工作一年的工作经验。
由于新城还处于建设之中,哪怕就是政府部门全力配合,新城的医养中心要正式营业的话,怎么算都要一年之后。
毕竟医养中心对护理人员的要求要比一般的养老院高,所以,提前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筛选爱岗敬业、有责任心的护理人员,也是很有必要的。
为了有效地促进此项工作,民生公司甚至通过任务发布平台提前公布了医养中心护理岗位的工资和基本要求,并把这一规定明确地写入了任职要求之中。
当然,对于民生公司通过曙光集团引入的护理人员并不受此规定的影响,因为,曙光集团养老院里的护理岗位,对于护理人员的素质和要求本身就比国内高。
第三种是在前两种方式都无法满足扶贫供养基地岗位需求的时候,通过民生公司的任务平台直接针对某一项或几项工作发布的临时工作岗位。
这样的工作岗位需要的是基本的生活技能,只要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勤快人都能够胜任,但是,只有那些在民生公司登记注册过身份信息的人员才具有接受这些工作岗位的条件。
在解决了基地的工作人员问题之后,吴光良就需要对剩下四十多名存在争议的贫困人员进行安排了。
这些存在争议的贫困人员,其自身本来就有一定的收入,只不过这些收入是否超过贫困线没有明确的证据罢了。
既然他们本身的收入至少已经达到或接近贫困线标准,所以,吴光良决定按照那些真正的贫困人员所享受待遇一半的标准来进行帮扶。
这样的规定很简单,但是,在一个几乎不存在诚信意识的社会中,真正实行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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