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家里每回一个人,他都要挨一顿批评了,哎,今天注定是不安稳的一天!
“二嫂你别哭了,这两只猪崽子追老鼠的时候,不小心踩到老鼠夹了,等人回来后已经失血过多死亡了。”沈榕儿轻描淡写地解释道。
沈大有在旁边听的一愣一愣的,难道这就是语言的艺术吗?
这话调过来说,好像的确和他没啥关系啊!那他之前为何上赶着把事情往自己身上牵扯?
“二嫂,我刚在想着今晚怎么吃这两猪崽子,一只烧汤,一只红烧,你觉得怎么样?”沈榕儿吧唧着嘴巴问道。
在吃这上面,二嫂李秀禾和自己一样,是天生的吃货。
“好的呀好的呀,榕宝儿你打算怎么做都听你的,只要是你做的都好吃!”李秀禾一扫之前的悲伤惆怅,吃货本质放光芒。
这边沈榕儿和李秀禾忙着去处理猪崽子了,沈大有才后知后觉的感慨道,还是自己闺女说话有艺术啊!
不对,刚刚榕宝儿说的话若是换做他来说,老二家媳妇估计也不会相信的吧。
不管了不管了,榕宝儿是沈家的小福宝,他跟着榕宝儿混有肉吃就行!
猪肉本就是肥腻之物,属于红肉的范畴,如果两只小猪都用油炸或者红烧等方式制作,就会让人吃腻。
沈榕儿选择一只做成肉汤,另外一只红烧,正好可以滋补身体还能增加荤腥,搭配在一起堪称完美。
沈家人一边吃着美餐,一边赞不绝口。
“榕宝儿真别说,这混血猪肉吃起来肉比家猪肉劲道紧致多了,但是肉鲜美爽滑,又没有野猪身上的腥味,简直是融合这两种猪的优点啊!”李秀禾吃的满嘴流油,赞不绝口。
沈榕儿笑着挑了一块红烧小猪蹄,递到了李秀禾的碗中道:“二嫂给母猪接产,照顾小猪有功,这我们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所以我建议这一根猪蹄子先奖给二嫂这个功臣!”
李秀禾受宠若惊,她虽然早就对这猪蹄垂涎欲滴,但是小姑子和几个小萝卜头还没吃呢,自己怎么可以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榕宝儿,这我多不好意思啊!哎呀这要不......”李秀禾做出要把猪蹄子夹到沈榕儿碗里的动作。
“老二媳妇,这是你应得的,都是自己人,咱们不兴外面那套做派,吃吧!”
孟桂香嫌弃地瞥了一眼李秀禾,几个媳妇当众就这老二媳妇心眼最多,虽然这日子她有逐渐变好的趋势,不过这都是榕宝儿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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