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用遗传性疾病红斑狼疮,她的人生,注定如同烟花一样,短暂的划过夜空后在最绚丽的时刻终结。
沐子璇的脑海中蓦然浮现出痞子蔡和轻舞飞扬刚认识的场面,他们第一次见面,去看了电影(注:这个世界没有泰坦尼克号,所以秦颂合理的换了另一部爱情电影),经历了浪漫的香水雨,多么浪漫的情节,光是想想就让人沉醉。
往日甜蜜的点点滴滴,在最后一窝蜂的涌入脑海,痞子蔡和轻舞飞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医院。痞子蔡不敢看轻舞飞扬,因为她的脸上有一只蝴蝶,他喜欢的是一只能自在飞舞的咖啡色蝴蝶,而不是停在她脸上伴着苍白肤色的这只红色蝴蝶,况且不能飞舞的蝴蝶还能算是蝴蝶么?
病房里她想喝水,从这里到置放饮水机的转角,男人平均要走67步,女人则要85步,加上装水的时间,平均只要花1.8至2.1分钟,不算远。
轻舞飞扬虚弱的呼唤,“痞子……赶快回来……我不想一个人……好吗?……我很怕孤单……”
痞子蔡没有回答,低着头,加快了脚步……
等他端着水回来,这只蝴蝶已经飞走了,永远的离开了他。
故事的最后,以轻舞飞扬写给痞子蔡的最后一封信结尾,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轻舞飞扬”
结尾和开头,相呼应却又不同。这是痞子蔡和轻舞飞扬对待人生态度的不同。
正所谓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开头的甜蜜和结尾的残忍,如同一把刀片刺入读者的心脏。
啊啊啊~~~看到最后,沐子璇彻底泪崩了,为什么,为什么这么美好的女孩要早早离开美好的世界。为什么,为什么这么美好的女孩,你创造了她却又毁了他,这是为什么。
要是狗作者在我面前,我非得杀了他不可。
不对,这个作者,不就是眼前的大叔吗?
靠,忍不了了,去他娘的淑女,沐子璇看着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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