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分,可以发表;那篇作文得70分,不能发表吧?”
方泉此时渐渐恢复著名杂志总编的气势:“江同学你尽管放心,我们杂志的编辑都是名牌大学国语系高材生,文学素养很高,审稿经验丰富,而且我们是实行多人匿名交叉审稿,可以准确评判出文章的水平,绝对不会让你作品明珠暗投的!”
“我从来不怀疑贵社编辑们的水准,只是西方有句谚语说得好:‘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一部作品,可能在甲的眼里是砒霜毒草,在乙的眼里则变成蜜糖仙丹。比如腐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吉卜林,被编辑嗤笑为不知道如何使用英语写作;再比如米国19世纪最杰出诗人的惠特曼,被编辑认为出版他的《草叶集》是不明智之举;即便是堪称世界文学经典的法国著名家福楼拜代表作《包法利夫人》,当初还不是惨遭编辑退稿?”江水源随即话锋一转,“当然,我根本无法和那些大作家相提并论,但万一自认为稿子写得还可以示人,偏偏编辑觉得狗屁不通,死活不同意刊出,我该找谁说理去?”
方泉言不由衷地答道:“呵呵,你放心吧,我们杂志的编辑素质绝对过硬,绝不会出现你说得那种情况的!”
江水源懒得和他争辩,继续说道:“其次,在合作期间内我写的所有文学作品都可以交给你们发表,但如果你们退稿或不发的话,我有权另投其他刊物。此外,在你们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如果你们结集出版的话,需要事先征得我同意,并重新商议稿酬标准;若是我结集出版的话,合作期内需要与贵社商得一致,合作期外则不受任何限制。”
方泉听得额头青筋直跳:“还有么?”
没想到江水源还真有:“第三,我是卖文,不是卖身,所以你们规定的义务条款、年限条款统统作废。我是个自由人,不是谁的奴仆,凭什么随叫随到配合杂志社进行各类宣传、签售等活动?我能来捧场,那是情分;不来捧场,那是本分!至于年限条款更属无稽,我为杂志写稿,稿子为杂志赚钱,杂志给我稿费,这是公平合理的交易。在此期间产生的作家名气,乃是文章在杂志上发表后的天然产物,杂志社怎么能贪天功为己力,自称付出良多、居功甚伟呢?”
方泉忍不住蹦了起来:“要按照你这么说,你和普通投稿者还有什么区别?”
江水源不急不躁:“这就是我要说的第四点.我觉得千字600元的标准对于我这样的新人来说未免有些太高,高到让我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如改成在第一个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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