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鬃做就的顶冠,摇撼出镇人的威严;最后,他操起两条抓握顺手、沉甸甸的枪矛;诸般甲械中,他只是撇下了骁勇的挪丁的枪矛,那玩艺硕大、粗长、沉重,西城人中谁也提拿不起,只有挪丁可以得心应手的使用。
挪庚命嘱他的驭手赶快套车,他的名字叫挪未,除了横扫千军的挪丁,这是他最尊爱的朋友,激战中比谁都坚强,有令必行。
挪未把迅捷的快马牵到轭下,它们的名字一个叫追风,一个叫赶电,都是可与疾风赛跑的良驹,蹄腿风快,得之于西风的吹拂,此二马,尽管一介凡胎,却奔跑在天马行空的边沿。
与此同时,挪丁来到族人的营地,让他们全副武装,沿着营棚排列。像一群生吞活剥的恶狼,胸中腾溢着永不消惬的狂烈,在山野上扑倒一头顶大的长角公鹿,争抢撕食,颚下滴淌着殷红的鲜血,成群结队地跑去,啜钦在一条水色昏黑的泉流,伸出溜尖的狼舌,舐碰着黑水的表层,翻嗝着带血的肉块,心中仍然念念不忘捕食的贪婪,虽然已吃得肚饱腰圆,就像这样,族人的首领和军头们涌聚在挪丁的助手、勇敢的挪庚身旁;挪丁挺立在人群中,凛然战神一般,催励着驭马和肩背盾牌的战勇。
同样也受到老大撒旦钟爱的挪丁,带着他的人马来到东城,分乘五十条战船,每船五十名伙伴,荡摇船桨的兵壮。
挪丁任命了五位头领,各带一支分队,而他自己,以他的强健,则是全军的统帅,他的军队,充分体现了上阵父子兵的原则,我个分队的带队首领,就是他的五个儿子,分别是丁春。丁夏、丁秋、丁冬、和丁阳。
率领第一支分队的是胸甲闪亮的丁春。
嗜战的丁夏,则率领着另一支分队;丁夏出自一位未婚少女的肚腹,舞姿翩翩的芙蓉;强有力的挪丁喜爱她貌美,看中了她的丰韵,挪丁风度翩翩,也得到芙蓉的喜爱,二人眉目传情,预定挪丁当夜爬上她的睡房,秘密地和她共寝,后者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就是英武的丁夏,腿脚快捷,作战骠勇。
第三支分队的首领是嗜战的丁秋,极善枪战,全族人中,除了挪庚以外,无人可及。
第四支分队又年轻的车战者丁冬率领。
丁阳,挪丁豪勇的第五个儿子,带领着第五支分队。
挪丁把队伍集合完毕,齐刷刷地站候在头领们身边,对他们发出严厉的训令:“所有的族人!还记得吗?在快捷的海船边,在我怒满胸膛的日子里,你们对东城人发出的威胁?你们牢骚满腹,开口抱怨:‘挪丁,你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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