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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了晚饭,我们一起在大街上溜达。街上很萧索,完全比不得王都。如果尼伯利亚不是一片荒地。在这里建造一座重镇,大兴贸易,想必这里也会很热闹吧。
可惜,尼伯利亚在峡谷外边。也就是说。如果将来有一天精灵和人类发生战争,这里是守不住,必然要放弃的。这也是为什么一直没有兴建的原因。
至于现在为什么不早早放弃,让给人类?因为这里虽然荒凉,又没什么资源,但也是精灵的国土。精灵虽然没有什么集团荣誉感,但是自己的东西,没用理由随便丢下。
“阿默,你是怎么这么快就到这里的?你不会御风术,别人也不能带你飞。骑独角马最快也要半个月才能到吧?”
小公主总是关注这些有的没的,但我非常乐意回答。
“那当然是因为我有……我去!差点忘了大事,快回旅馆,走走走。”
我忽然想起来,我的“疾风号”需要一次大修。
回到旅馆院子里,我取出“疾风号”,
“看,这是‘疾风号’,是‘摩托车’哦。我当年去天界打仗的时候缴获的,你们别看它现在这个样子,这些天我一直骑着它从王都到尼伯利亚,磨损太厉害。等我修理一下,明天带你们去兜风啊。”
“疾风号”破破烂烂的,到处都是划痕;挡风玻璃都变成毛玻璃了,动力系统还有一股焦糊味儿。从外观上,很难想象它和坐骑有什么关联。
我拿出备用零件和工具箱。所谓维修,并非缝缝补补,只要把坏了的和看上去坏了的部件,换成新的,就算修好了。
换上新轮胎,旧轮胎都小了一圈了。链条清理灰尘,上点机油防锈。推着走几步,轴承上点润滑油。再把前面的挡风玻璃换下,其他部分刷刷漆,又是一辆新车复活了。
实际上没那么快,修好已经是大半夜了,他们三个早就回去休息了。收起“疾风号”,我也去休息吧。算了,这个点了,晚睡有害身体健康,我还是熬通宵吧。不睡了,出门溜达溜达吧。
我走出门去,溜达半圈,看到那个倒霉苦行僧正在卫队门口打坐。本着搞事就要搞最刺激的原则,我向他走了过去。
“喂,人类大个子?你在这干嘛呢?”
“唉,在下昨日不知被何等歹人所劫。若那人再来寻我,我自当与他一战,将他拦在此处,不可拖累我身后这些人;若是那人与我有仇,恐怕他会加害救治我的那位精灵医生,故此我理当守护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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