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反倒让商朝多了很多不安分因素,也是当时,伊尹派系的权利越来越大,真正的从意义上高于王权,变成了,从实权上高于了王权。
而且脱离了奴隶身份之后的伊尹,用事实证明了,只要掌握了权利,欲望就会无限攀升,有了伊尹放太甲的‘不忠之事’。
这批依仗伊尹派系的新贵,通俗来讲就是‘奴隶主’。
殷商最开始只有,王族,平民两个阶级,现在多了一个奴隶主,自然有了巨大的变革。
于是殷商王朝发现,道德的约束力,真的并不高,反而会造成大量的不稳定因素。
商朝一直到第十代帝王仲丁国力一直没有进步,反而有所退步,这时恰巧毫都发洪水,并且东南的兰夷叛乱,仲丁顺势迁都嚣都,但是当时却遭到了伊尹当年扶持的奴隶派系新贵的强烈反对。
这次的反对让殷商王朝见识到了,奴隶群体光用道德标准已经束缚不住了,但是依旧依靠殷商王族的力量,强制迁都。
但是这次迁都却造成了影响商朝百年国运的‘九世之乱’,迁都嚣都之后,奴隶派的新贵们开始参与殷商王室的内务。
商朝的王位继承制一直为“父子相传”和“兄终弟及”相结合的继承制度。
但是早期殷商王室是一块铁板,但是这些奴隶派新贵(也就是奴隶主)参与了王室内务之后,殷商王室就开始各自为政了,他们怂恿所有拥有继承权的王族,提前发动政变。
导致了殷商百年的‘九世之乱’直接让殷商的国力衰退到顶点。
一直到盘庚继位后,以雷霆手段迅速整合王室纷争,并且两次迁都来消耗奴隶派勋贵的势力,最后并且立下了影响华夏后世文化的《汤刑》,为后世法家和法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在《汤刑》之前也有《禹刑》,但是《禹刑》主要是根据上古时期的人文文化,规定一些原始社会的法规。
但是《汤刑》确实已经有了针对性的严惩。
《汤刑》内容的重要部分,实际上是官刑,即《汤刑》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各级官吏。
《左传》对此记载说:“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意思是,官吏如果沉湎于歌舞声色之中,官风不正,就要受到处罚。
这就直接限制了原本奴隶主不劳作,喝人血的状态。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汤刑》是华夏第一步律法典籍,后世法家甚至《周礼》都是来源于《汤刑》的构架之上。
荀子说过刑名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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