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嚣张,直接想把这件事炒作为国际纠纷问题来引发强烈争议,来提高个人的政治地位。
擦,一个杀手组织的覆灭能和国际纠纷有关?那芝加哥华人帮和黑手党的抢地盘血拼,是不是得涉及到种族歧视问题?
不过这倒不用担心,为了保证炎黄之血的利益,锋殇是不会让他们炒作的,闹大了就让血狐再去一趟,直接一个瞬闪KO。
连慕长空也冷冷的捏了捏拳头,说某些居心不良的家伙如果敢闹事,他不介意去东京再发笔小财的,哎,我最近越来越喜欢这老头了,那干巴巴的模样怎么看怎么顺眼。
说起来,报纸最后一章是一幕鲜血淋漓的场景,汐留城大厦的正‘门’口,躺着神赖天罗那支离破碎的尸体,这一幕让我不由得开始深呼吸,因为直到此刻,我依旧不敢相信自己干掉了这个矮子。
虽然非常的讨厌他,但我不得不说,这矮子很牛‘逼’,如果我没有启动极限嗜血,根本不可能搞定他,就算曾经的苍狼也未必能赢吧。
我重生后‘交’手过的高手一共有三个,第一个是夏孤夏,他很强,但却没有强到可怖,强到遮天,他给我的感觉只是很难搞定,但只要拼命就还是可以做到。
第二个是乌鸦,在这货的身上我体会过一种纠结到死的无力感,就是你面对他时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拼?拼不过,逃?逃不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觉简直让人发疯。
但我依旧觉得他不如神赖天罗可怕,因为这矮子是让我一脚踩进地狱的,只差一点点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如果不是那刚好启动的极限嗜血,如果不是他提起血狐的死让我暴走……
我突然觉得,就算苍狼两年前没死,也没有失去视力,这矮子或许依旧能做上NO6,他距离巅峰真的只差一步了,樱空舞的那一步。
当然,我并不可惜他的死,但却对他的实力很是有些佩服。
血狐来找过我,第一句话就是恭喜我干掉了神赖天罗,夺回了NO6了称号,
我却干笑着摇了摇头,NO6?好怀念啊,但这排名对我来说意义已经不大了,我不可能去杀手榜登记,所以这个战绩,就便宜血狐好了。
“小狐狸,如果把这些战绩积累起来,你有可能超过锋殇变成NO1吗?到时候你夺取炎黄之血的BOSS地位,我的麻烦也就彻底能解决了吧?”我问了这么一句话。
当然,这句话是开玩笑的,可我却没发现血狐干笑的同时,脸‘色’略有些僵硬。
这张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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