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以待。
“那就,先见识下你的瞬闪吧。”班德拉斯无奈道,一把扯下背后的包,又身形急速的朝后退了回去。
退?血狐愣了愣,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战斗刚开始就急速后退,正常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前冲发动攻击吗?就算不擅长进攻的也会先出手试探下敌人的实力吧。
难道是害怕?不可能,血狐虽然对实力很有自信,但也不会天真到以为对手因为他是NO2就怕了他,要知道三大保镖……其余两个可以说都比血狐强。
席德洛夫不用说了,那是轩皓霆级别的老变态,而黎军,血狐那晚曾试探过,两人的实力差距很小,但严格说起来,黎军还是比他稍稍占优一丁点儿。
班德拉斯的实力呢?血狐不知道,他只感觉这家伙……着实有点古怪,不仅是一开始就后撤的动作,还有背后那个包,那里面居然装着把霰弹枪?
艾奇逊AA-12,这算是世上最好的霰弹枪,可问题是正常的杀手和保镖,都不会选择使用霰弹枪对战,因为灵活度比手枪差太多了,而且需要同时用掉双手。
几乎九成九的杀手,都喜欢单手枪加单手匕首的组合,能远能近能中程,崔妍的双手枪算是特例,而保镖的话则稍有不同,因为保镖用匕首的不算太多,大多选择双手各一把手枪,比如黎军就很喜欢这样。
可不管是保镖还是杀手,战斗一开始,甚至还是一对一的战斗,就直接使用霰弹枪的……就连慕一天都不会这么做,他比较喜欢用手雷和微冲开局,连古依娜都不会这么做,那老‘女’人喜欢躲在暗中用火箭筒瞄准你,或是直接伪装近身。
“霰弹枪?你是想把我轰成碎片?还是太小看我了?”血狐冷笑道,弓起的身形瞬间展开,如电般朝班德拉斯扑去。
他不是正面扑出的,而是避开了霰弹枪的攻击轨迹从侧面发动袭击,班德拉斯退的很快,但比速度?血狐真心不想太骄傲。
何况班德拉斯双手紧握霰弹枪,维持着正常瞄准‘射’击的姿势,这资质最适合瞄准,也能最大限度的减轻枪械后坐力,但却有一个很大的缺陷,用肩膀夹住枪托的同时,动作着实太僵硬了,血狐几乎可以肯定班德拉斯的动作灵活度完全不如他。
果然,血狐扑上去了,班德拉斯根本来不及扭动身形,但却……
一抹冷笑突然浮现嘴角,班德拉斯用眼角的余光瞄了瞄血狐,扭动身形?其实他根本不需要的。
轰,那是某人猛然跺地发出的巨响,也是某人依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