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极有油水的。
黑色星座再怎么跋扈,也没有任性到眼看着送上门的钱不去收的道理。
万胜军说的话,除非完全是胡搅蛮缠,否则整个佣兵团中没有人敢不服从。
就算是胡搅蛮缠,也只有周德和李相臣敢在一旁进言而已,所以万胜军就亲自来到了一楼。
穿过一群歪歪扭扭站起来的醉汉,万胜军已经看到了外面的大车。
而且他注意到拉车的牲口是骆驼,正是烈国沙漠地带盛产的东西,不过在永国这个地方,骆驼远远没有马有价值,更赶不上动力车,所以只能算是一种情怀。
万胜军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人在永国,却始终保持着高贵架子的烈国老牌贵族。
车的样式虽不是特别豪华,但上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铃铛,骆驼身上也是,这也是有身份的象征,在烈国沙漠地区,这样的车子一经过,立刻就知道里面有贵人,那难怪古代这么流行暗杀了,简直就是为暗杀者主动提供目标。
车子上的货物是盖着的,不是普通的帆布,而是白色的丝绸,用丝绸当做苫盖货物的布,足见其阔绰。
目光从车子上一扫而过之后,万胜军蹬蹬迈了几步,瞪大了眼睛打量着赶骆驼的少年。
少年皮肤黝黑,只穿了一条黑色的皮短裤,脚上踩着编织的凉鞋,一身壮硕的肌肉清晰可见,虽然年纪不大,却落落大方地对着万胜军鞠了一躬,姿势与一般的鞠躬不太相同。
这一身打扮,在烈国沙漠地区意味着来者身上没有隐藏武器,也是一种古老传统。
“嗯,小子,你是什么人?听从谁的指示?为什么送这么一车东西来?”
万胜军高傲地点了点头,一张口,粗粗的嗓子宛如雷鸣,但这已经是他很有礼貌的表现了。
“小人不过是一介奴仆而已,没资格自报姓名,这一车东西,是我家主人吩咐带给各位英雄的见面礼,我家主人还说了,多年以来一直仰慕各位英雄的威风,若是英雄们不嫌弃,能否赏脸与我家主人在龙凤第一楼一聚?”
少年“奴仆”年龄虽不大,讲起话来却毫不含糊,眼前就一群粗鲁又凶残的佣兵,他却毫不畏惧。
自然,这个少年就是阿力。
“你把东西搬下来看。”
周德板着脸厉声喝道,同时向着万胜军使了个脸色,万胜军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阿力轻车熟路地在院落中整理出一块空地,又把车上大大小小的箱子搬到空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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