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庄的门口——那破旧的拴不住骡马的篱笆旁边。
老弱病残。
太惨了。。。
所谓的“战争”只是一个幌子。
自己杀死的暴民都算不上,这些都是没有资源上交换取保护的村落,集聚地。
是的,这就是名为“王国”的东西。
人类往往能做出连它们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自然而然地。
男人想到自老家隔壁的拉蒂,那个老头送自己离开村庄时那种似是怜悯的眼神。
自己是被称为“嫉妒的法夫尔劫掠者”的王的走狗,那个该死的混蛋!
世界的本质第一次在年轻人的眼前延展开。
杀与被杀!
被杀与
——杀!
“混蛋。。”
男人的心中立下了一个胆大包天的目标
这很可怕。
甚至都不能说出口。
那么。。
去到下一个。
男人继续他三年零一个月的屠杀紧接着是三年零二个月。
开春了。
金色花朵绽放在不知何处的帝都的不知哪里。
——《绯红杀戮·三章五节》
迎接的依仗从帝都外排到王城区。
年轻的骑士站在红色的地毯上,他昂首挺胸走进大殿,两旁侍立的臣子畏惧地看着他。
厚重的黑色全身铠,让这个强壮的男人看上去如同一座移动的建筑物。
“绯红杀戮”——人们这么称谓他。
像是收割不会动的植物,二十年间几乎没有人从他手中逃脱。
强盛的邻国被毁灭了,那里什么都没有留下。
这个男人从基层开始屠灭人口,军队化作流寇,平时混入人群,等到需要的时候就里应外合屠杀平民。
人为传播疾病。
烧掉粮食。
专挑孩子下手。
避开正面交锋。
男人从自己国家的暴民杀到邻国的帝都。
覆灭。
终结。
哪怕是这样的世道,或许不少人手上都染着同胞的性命,但像这样“战绩卓著”的终究是罕见的。
国王在红色地毯的最后。
男人深吸一口气,微微低头,表情被深深地埋没在黑色的面甲之后。
十步。
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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