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就是收缴突厥人的武器、金银饰物,就连身上的皮裘都不放过。
甚至还有一些杀才不顾零星的火势,跑进大营灰烬中寻找财务,皮裘肯定是被烧为灰烬了,但是金银总烧不掉吧?
即便是被火融化了,只要冷却之后还是金银,不会变成铁石。
突厥人是游牧民族,居无定所,因此也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喜欢把所有的家当全都揣在身上。
这样一来,人既然死了,所有的家当全都成了边军的战利品,看看那些杀才咧到耳根边的大嘴,就知道他们收获颇丰。
秦怀玉等人自然不可能去抢东西,他们也用不着抢,最终分配战利品的时候,大头肯定是他们的。
这是大唐军中约定俗成的规矩,虽然没有写进军法和朝廷公文之中,但却一直存在,且被所有军队自觉执行。
对于这一点,即便是文官集团眼馋得不行,但却不敢反对,只能咬着牙默认。
这可都是人家拿命换回来的,你要是敢反对,保管你立马成为整个军方的仇人,且是不死不休的仇恨。
挡人钱财,如同杀人父母,你读了一肚子书,连这点道理都不知道?那就是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弄死活该。
至于将领拿大头,也是一种规矩,才从来都没有人对此质疑和反对,全都认为是理所当然。
作为将领,你要是不拿人家才不放心,如果你笑纳了,大家伙才哈哈一笑,心安理得的享用着自己的那一小份。
而这些战利品只有活人才能有份,至于战死的算你倒霉,家人只能去拿朝廷给的那一点干巴巴的抚恤。
这一点自古如此,即便是在赵无敌前世的大明,也没有任何改进。
其实,这么做也是一种无奈,活着的人永远比死去的人重要,因为战还要靠活人去打,而钱财远比空乏的许诺更能激励军心。
突厥小可汗忽必利双手被绑在背后,绳头和马鞍系在一起,坐在一匹战马上,至于马的缰绳则在一名武攸暨的亲兵手中。
这已经是看在他小可汗的身份上给予的优待,否则,换一个俘虏一准将手脚绑在一起,就跟屠户绑猪差不多,再撂在马背上就好。
能让你坐在马背上,那就是最大的优待了,要是还满足叽叽歪歪的,老子拿马鞭抽你!
秦怀玉看着被押解过来的忽必利,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六年前突厥还没有撕破脸皮反攻阴山之前,忽必利曾作为突厥使者出使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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