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黄色的那种黄!
后来当他开始记事的时候,那种金黄色,就变成了土灰色。
也就是说自己是在三岁左右的时候,就已经被卖到九道山庄为奴隶了。
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竟然把自己给卖了?
他的家在哪里?
父母叫什么?
对于这些问题,熊飞的脑海里都是一片空白。就连自己现在的这个名字,都还是一个好心的大叔给起的呢!
轰隆隆,轰隆隆……
远处响起了一阵雷声,打断了熊飞的深思。
熊飞微微的扬起头看了一眼,乌云蔽月的夜空,不禁喃喃的自语道:“要下雨了!”
哗啦啦,哗啦啦……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而且还都是一阵暴雨!
熊飞急忙将灰蓝色的包裹揣进自己的怀里,四处扫望了一眼,希望能找到一个避雨过夜的地方!
对于很多人来说,熊飞是幸运的,因为他很快就发现了,前方有一座破庙!
这样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尤其对于熊飞这样,身上连半个子都找不到的穷鬼来说,破庙无疑是最好的地方!
因为那里不但可以遮风挡雨,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它还不要钱……
熊飞没有来到破庙之前,他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赶紧跑到破庙去避雨。
可是当他像个落汤鸡一般跑到破庙的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赶紧离开这个破庙。
这看起来很矛盾,其实并不矛盾。
因为破庙里有两个人。
破庙里有人很正常,尤其是在这种风雨交加的夜里!
不过要是有一个人正在用血淋淋的手,挖食另一个人心脏的时候,换成任何人,见到这一幕,都不会感觉正常,除非他是傻子或者疯子。
熊飞不是傻子,当然也不是疯子。
所以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惊愕,看着那血淋淋的一幕,胃里一阵翻滚,总想把昨天吃的黑馒头给吐出来。
熊飞看到那个人的时候,他也看到了熊飞。
熊飞满脸惊愕的表情时,他同样也是惊愕不已。
不过熊飞是因为恐慌和反胃而惊愕,而他却是为了在这种鬼天气,还能有新鲜的食物送上门,而显得十分惊愕。
熊飞看到他满嘴血迹,嘴里还咀嚼着半颗没有吃完的心脏时,本能性的撒腿就跑。
那个人并没有去追,这倒不是因为他吃饱了。更不是突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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