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姓,叫凯恩·伊雷达吧。”
凯恩仍然没有抬头,一边吃一边回答着。
“随你便吧。”
“好,那就这么定了。”
为什么自己会答应得那么爽快?凯恩没细想,只觉得这样也挺好。
*****
下午的训练开始了。师徒俩休息过后便各自执刀走进道场。两个警察已经准备好了两具尸体,老规矩,凯恩的训练还是要从尸体开始。
他看看尸体,又看看坎贝,半开玩笑地问道:“今天是最后一天,就不能换个花样吗?”
坎贝呵呵一笑:“换个花样啊?行。”
凯恩以为坎贝是要和他比试,但并非如此。
“你的身手足够战胜角斗场的任何对手,只欠缺一样——血。说白了,就是杀人的心。”
这话凯恩听坎贝说了不知多少次。不过他相信自己一定下得了手。不杀就会被杀,只要被逼到那个环境里,自己绝不会手软的,这叫水到渠成。凯恩觉得用这样的方法过度就好。除了在角斗场迫不得已,他不想再杀人。
然而,细思恐极。
晚上睡觉前,凯恩不止一次地想象角斗场,想象场地的气氛,又想到那个小孩开膛破肚的惨状。当自己真的站在赛场里,面对来势汹汹的对手,这第一滴血,会那么简单地取下吗?
如此一想,他又犹豫了,想坚定,却还是犹豫。坎贝对此一清二楚,他今天要彻底打消凯恩的疑虑。
“你知道我为何总是强调杀人吗?”
“怕我下不了手?”凯恩嘴上还在逞强。
“你先告诉我,凯恩,学了这么久,你对武术是怎么理解的?”
凯恩一时语塞。他只想着学好刀法,杀出角斗场,重获自由,便回答:“为了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手段。”
“嗯,也有你这样的理解,不过那不是武术的初衷。”
坎贝说着,背着手,踱步到尸体前。
“你一定看过街头的打架,毫无技术含量,只看人数多少,力气大小,武器强弱来决定胜负。那是最原始的战斗,人类最初的战斗,就是那个样子。
“如果人数少,力气小,武器不好,又想获得战斗胜利,就只有一个方法——研习战斗技巧。自古以来,人类对战斗技巧的开发从未停止,各类刀法,剑术,格斗技,在冷兵器时代层出不穷。不过现在是熱兵器时代,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拿着一把手枪,也有机会杀死一个苦练多年的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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