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于幽深的树林,浮游于大江大湖,让它吃泥鳅和小鱼,这本是极为普通的道理而已。如今的孙休,乃是管窥之见、孤陋寡闻的人,我告诉给他道德修养极高的人的德行,就好像用马车来托载小老鼠,用钟鼓的乐声来取悦小鴳雀一样。他又怎么会不感到吃惊啊
“骈拇”指并合的脚趾,跟旁出的歧指和附着的赘瘤一样,都是人体上多余的东西。什么才是事物所固有的呢?那就是合乎自然,顺应人情的东西。倡导听任自然,顺应人情的思想,就是本篇的中心。
全篇大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至“非天下之至正也”,说明智慧、仁义和辩言犹如人体上的“骈拇”、“枝指”和“附赘县疣”,都是不符合本然的多余的东西。第二部分至“使天下惑也”,着力批评仁义和礼乐,指出天下的至理正道,莫如“不失其性命之情”,即保持本然之真情,而“仁义”和“礼乐”却使“天下惑”。第三部分至“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进一步指出标榜仁义是乱天下的祸根,从为外物而殉身这一角度看,君子和小人都“残生损性”,因而是没有区别的。余下为第四部分,指出一切有为都不如不为,从而阐明了不为仁义也不为淫僻的社会观。
本篇和下篇《马蹄》可说是姊妹篇,也可把本篇看作《马蹄》的前奏,反映了庄子无为而治,返归自然的社会观和政治观,对儒家的仁义和礼乐作了直接的批判,但对某些社会的进步也作了否定。文辞直陈,观点跃于言表。
脚趾并生和歧指旁出,这是天生而成的吗?不过都多于常人之所得。附悬于人体的赘瘤,是出自人的形体吗?不过却超出了人天生而成的本体。采用多种方法推行仁义,比列于身体不可或缺的五脏呢!却不是无所偏执的中正之道。所以,脚上双趾并生的,是连缀起无用的肉;手上六指旁出的,是树起了无用的手指;各种并生、旁出的多余的东西对于人天生的品性和欲念来说,好比迷乱而又错误地推行仁义,又象是脱出常态地使用人的听力和视力。
超出本体的“多余”对于一个视觉明晰的人来说,难道不是搅乱五色、迷滥文彩、绣制出青黄相间的华丽服饰而炫人眼目吗?而离朱就是这样。超出本体的“多余”对于听觉灵敏的人来说,难道不是搅乱五音、混淆六律,岂不是搅混了金、石、丝、竹、黄钟、大吕的各种音调吗?而师旷就是这样。超出本体的“多余”对于倡导仁义的人来说,难道不是矫擢道德、闭塞真性来捞取名声、而使天下的人们争相鼓噪信守不可能做到的礼法吗?而曾参和史??就是这样,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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