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进入他的视线,就像一头狮子,谁会在意脚下的穿得好看的蚂蚁?
暮秋显然也是看出了任玄七的想法,虽然他知道只要真的帮他干成此事,一年的时间足够收服这个鼻孔朝天的小子,不过现在还没到时机。
毕竟现在部落里已经到达王血期的只有:金娜、龙飞、小七、杨明锋和两名军官,还有一个新加入的家伙名叫吴承鸿,是吴锋的侄子。
看在吴锋在兽群来袭之时透支生命为团队增益的份上,他的这个比他小了整整五十岁的侄子就被暮秋收为了追随者,和金娜一样半年的时间考核。
据杨明锋说,那小子年纪虽然小,打架也不够厉害不过却是很好的元素亲和者,对于大地之力的感悟甚至超过了吴锋!
当然,打架不够厉害是和已经突破到了霸血境的鸿刚相比,昨晚他们试了试,金娜在不拔刀的情况下几个照面就被鸿刚制服,龙飞和小七要好不少,不过只能缩在龟壳里被动防御罢了,迟早也是死。
只有吴承鸿这小子竟然突发奇想的几乎完全石化了鸿刚的皮肤,这样依靠速度上的优势坚持了最长的时间,当然在鸿刚几乎陷入狂化的时候杨明锋终止了比试,要不等这小子被鸿刚劈出的风刃斩成两截可没法跟老爷子交代……
这只是血吼部明面上的实力并没有包括狼王留下来的三万匹雪狼,还有暮秋锁在酒窖的那个疯子,按尸狗的话说,只要再放出去之前主人先给他喝点儿血,那家伙能把一个没有霸血圆满坐镇的城市杀光,就算放出来和任玄七打一架,都指不定谁赢……
狼王留下的雪狼几乎处于放养的状态,部落里的每个人都拥抱过狼王留下的一根冰柱,这样雪狼就不会进行攻击。尸狗查看过一些雪狼的记忆,西边的狼神军团也在打这群坐骑的主意,听说已经私下捕捉了不少。
想到这儿,暮秋突然觉得曾庆龙的提议也不错,就是不知道凌宗祥回去交代得如何,不过血卫应该不会放弃这块到嘴的肥肉才是,不过到时候谁吃得更多,就得问问暮秋的意思……
部落里依旧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有不少衣着破烂的人在部落门口穿行,有幸存下来的人开始出去找寻自己的亲友,有的则已经从自家地窖挖出了当初不肯离开领地的庄主。
现在对于价值的审核已经不需要暮秋在场就能顺利进行,部落里每个人看向陌生人的眼神都很犀利。
“血吼部不养没用的人。”这是他们的原话,无论老人还是孩子都对此坚信不疑,这才有点暮秋心中的样子,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