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我们无法掌控和预料的情况出现。”
“我建议,飞亚公司的股权,做出如下的调整,廖凡瑶拥有的百分之六十的股权,以及沈亚玲拥有的百分之二十的股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廖元浩,剩余的百分之二十的股权,依旧由秦玉华拥有,廖凡瑶拥有民惠物流公司的百分之八十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廖元浩拥有,沈亚玲拥有的百分之二十的股权,由飞翔集团出资收购拥有。。。”
沈祖康提出的建议,不会有人反对。
其实沈祖康早就不满意廖凡瑶拥有两家公司绝大部分的股权,在他看来,尽管俩方面和廖凡瑶是亲兄妹,但是有些情况是无法控制的,在廖元浩出生之后,沈祖康就有了这个提议,为此还专门到相关部门去咨询,廖元浩拥有公司的股权是完全可行的,只是廖元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指定监护人帮忙管理其名下的股权。
在指定监护人的时候,沈祖康坚持让廖凡民和沈亚玲负责,以廖凡民负责为主,廖凡民则想着让沈祖康负责,在沈祖康的坚持之下,最终还是廖凡民做出了妥协,不过他说了,自己在政府部门有职务,监管公司恐怕不合适,沈祖康表示,平时的监管事宜可以负责,不需要廖凡民操心。
让廖凡民想不到的是,沈祖康拥有的飞翔集团的全部股份,也要无偿的转让给廖元浩。
后来廖凡民弄清楚了其中的原因,在廖凡民和沈亚玲结婚之后,沈祖康也准备成家了,随着年纪的增大,身边需要有人照顾,为了预防再婚之后出现的财产纠纷事宜,沈祖康决定将飞翔集团的所有股份,全部转让给廖元浩。
在公司的监管事情上面,沈祖康有着同样的想法,避免因为自身监管公司,出现公司权益方面的纠纷。
从股权转让的那一天开始,沈祖康作为公司的员工,每个月会领取工资,这样相关的财务事宜就好说了。
对于沈祖康这样的做法,廖凡民不好怎么说,毕竟是再婚,不是同甘共苦的夫妻,有关财产方面的事宜,如果不很好的处理,可能会出现纠纷,而且影响到感情,不过沈祖康决定将杭州的房屋也过户给廖元浩的时候,廖凡民明确表示了反对,沈祖康仔细思索之后,也没有继续坚持,再婚的男女双方,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如果什么都没有了,人家凭什么跟着你生活。
有关公司股权的事宜,沈祖康说完之后,沈亚玲的眼睛瞬间亮了,迫不及待的开口了。
“好啊,我同意,将我的股份全部都转给浩浩。”
廖凡民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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