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一把用来挖火坑和厕所的小斧子,但也凑合用了。
经过一番探索,他很高兴地在北面找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有一棵宽大的松树倒下了,在它的根所在的地方留下了一个很大的洞。每一块肌肉都在抱怨,感觉在柔软、黑暗的土壤里挖一个坟墓要花很长时间。完成后,他脱掉尸体的衣服,扔了进去,除了图尔加,他太累了,不能抱起来,而是滚了起来。在把临时搭建的坟墓填满之后,他在路上踩满了新的泥土,盖住了曾经发生过战斗的血迹,这样看起来就不那么像战场了,同时也抑制了血迹的气味。
他用一把危险的手把强盗们的衣服都捡起来,扔进半桶里,让冷水把血吸出来。大部分都是上等皮革,洗过以后又可以用了。然后他也脱了衣服,在裙子上翻腾着,裙子几乎完全被干血弄僵了。大部分都是他的。他把狼牙棒、盾牌和各式各样的匕首都堆在车后面,把潘茜那把好刀放在火旁留给自己。
当他走近时,孩子们带着期待的表情迎接他,准备再吃一次。他一丝不挂,只穿了一双凉鞋,浑身是血和泥土,但他们需要吃东西,所以他只是尽量和他们保持一臂的距离,在喂他们的时候不要弄脏任何东西。他设法做到了,他们侧身躺下,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
他差点当场躺下就睡着了,但他想起有一次泰国人因为他没有及时冲洗伤口而对他大发雷霆。他是对的。伤口需要清洗,否则会溃烂。
“我该洗漱了。去睡吧,我马上回来。小溪就在那边。你能听到。”
他刚说完这句话,气氛就紧张起来,他知道孩子们一定还在害怕。他环顾四周,发现了之前用来搅酒的金属长勺。他把它抖干净,放在白色的旁边。“如果在我回来之前你需要我,用这个敲打一下锅,我会听到的。”我就在附近。明白了吗?”
他们都点了点头。“很好。你可以想睡就睡,或者保持清醒。任何一个。我马上就回来。”
他从半桶桶里抽出裙子,走进浅草丛,寻找小溪。他想,如果他不那么累的话,今天会是美好的一天。嗯,疲劳和杀戮。
“哦,就在前几天,我在早餐前杀了六个人,”他说,声音不大,但很接近笑声。这在公共广场上可算是夸夸其谈了。没有人会相信的。“那是在我从饥饿中救出两只小山羊,发现这枚价值100个银币的硬币之后。”这真是太搞笑了。如果他还活着,他的朋友欧菲米俄斯,最会吹牛的人,一定会嫉妒得吐唾沫。
这条浅浅的小溪最深的地方只有他的膝盖,虽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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