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什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用鼻子嗅了嗅加比,把她弄醒了,于是安克雷克斯赶紧走了进来,把她的脸从毯子里挖出来,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她以惊人的凶猛挣扎了一会儿,但当她睁开眼睛看到是他时,她安静了下来。
他想给阿格恩同样的待遇,但加比推开他的手,怒视着他。然后她俯下身来,在阿古娜的耳边轻声细语。那个女人醒了,连个哈欠都没有打,她小心翼翼地坐了起来,避免发出任何声音。
她环顾四周,然后指着弗劳尔,一只眉毛拱起了。
他点了点头。
阿格恩再次环顾四周,低声说了一句话。他想了四次才明白她在说什么:“马?”
他没有注意到它不见了。那个愚蠢的东西在哪里?他哪儿也看不见。一切都睡着了,它怎么可能被带走呢?为了看得更清楚,他又站了起来,甚至朝这个方向或那个方向走了一两步,以提高角度。
当他终于发现它的时候,他真的开始担心了,因为它离其他十只银毛动物大约二十步远。他之所以认出它,只是因为它的深棕色皮毛在其他动物中很显眼。这些银色的东西都像那样挤在一起,正在拖着它走的时候,花的歌声终于赶上了它们。他们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他并不想知道。
他指了指,女人们看了看。加比似乎很困惑,但阿古恩皱起了眉头。她一定和他想的一样——他们怎样才能在不吵醒其他人的情况下把它取出来呢?
女人们非常、非常安静地站起来,开始卷起毯子。在他们周围,除了清晨的寂静和寒冷的空气,什么也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连晨鸟也没有。
现在怎么办呢?阿古恩可以做一个盾牌,但它无法抵挡任何实际的攻击。她可以保护孩子们和食物不受他愤怒的伤害,但如果他走得太远,怪物就会进来,他们就完了。二十步可能太远了。他们会受到影响的。
安德洛克斯又看了一遍,考虑把马弄回来的可能性。他们可能很苗条。他得把那些银色皮毛的东西都刺死,一个一个地悄无声息地杀死它们,然后叫醒那匹马,在不惊动任何东西的情况下把它牵回来。在这段时间里,只要有一个声音,事情就会变得很糟糕。
不,他们现在必须把它抛在脑后,在一切都开始苏醒之前,尽可能快地溜走。当然,花得有人拿着。他不会走路,他会从牡鹿上摔下来,摔断脖子,或者从睡梦中醒来,痛苦不堪。安德洛克斯不确定哪种结果更糟。
几个月来积累起来的疲惫现在都消失了,他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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