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和燃烧的东西,找不到可以熄灭的东西。
其中一人试图从他手中夺过长矛,但他的手指仍紧握着长矛。尽管表面漆得很干净,但那把柄在他手里还是滑不动。
那些用爪子抓住他的人蜂拥而来,把他向后拉,一次,两次。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平衡在倾斜,双脚在打滑。他们也可以。当他们稍稍后退,重新向前冲去时,他们那生病的灵魂增添了一份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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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松开了他的左臂,留下嘶嘶的血迹,在空气中变成了烟雾。他掐住一个狂战士的喉咙,想把他拽走,但那个恶魔纹丝不动。
他的思绪又回到狂暴战士的皮肤上,回到他的手掌上,回到脖子上松脆的肉块上。就像几天前他把那块鹅卵石砸在手心的时候,他的杀人意图集中在他的思想集中的地方。带着一股狂怒的仇恨,安德洛克勒斯将他的杀戮意图注入了敌人的体内。
效果立竿见影。狂战士死前甚至没有颤抖,他被安卓尔斯的愤怒从内心点燃。大火很快就把他掏空了,当烟雾无处可去时,他的皮肤砰的一声裂开了。
团结一致的狂战士们感到了这一点,抖了一下,但他们并没有放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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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刚扔掉剩下的皮肤碎片,另一个人就用两只手的爪子咬住了他的前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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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试图用他肉里的爪子作为焦点来收集他的杀戮意图,但爪子太多了。那个想把长矛拿开的人张开嘴想咬掉安卓尔斯的手指,但安卓尔斯弯下腰,在狂战士的牙齿上狠狠地打了几拳。
至少他们不再试图切,拳打脚踢,但他很确定,如果他们把他打倒,他们会生吃他。
安卓尔斯的双腿突然爆发出一股巨大的力量,他站起身来,转身离开了,把它们的大部分爪子都拔了出来,弄出了大约三十处刺伤。
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像以前一样来抓他,但他又后退了半步,大多数人只是用爪子撕扯他的肉。他抓起一只闪闪发光的黑角,把他的杀戮意图集中在角上,比上次轻松了一点。令他吃惊的是,那只黑色的角像热铁一样发出红光,恶魔无助地痛苦地尖叫了一会儿,直到黑烟从他张开的嘴里喷出来。
就在那致命的一刻,他们又抓住了他,指尖比以前插得更深,好像他们想一把一把地把他的肉扯下来。
安德洛克斯试图跳起来,再次转身离开,但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把他按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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