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夜深回想起乐正唯的话。恐怕大姨所召回的就是她女儿的残存意识,而且是死前的记忆,所以那具尸体才会不断在走廊上游荡,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支离破碎的意识无法构成完整的人,看来“活尸术”正如其名,所得到的仅仅只是“活尸”而已,已经死去的,就不会再回来。雅各布先生的《猴爪》和斯蒂芬-金先生的《宠物公墓》对此都持有相同的观点,名家诚不欺我。
“请您节哀。”
“还好吧,那之后我收养了夏江,她也是个苦命孩子,那么小就没了爹妈。我把她接过来当亲闺女养,这一晃就是十几年过去,当年的事儿差不多都淡了。人就这么活着,其实也挺好的,怎么过还不是过呢?要是没出这件事儿的话,说不定过两年我就能看到她嫁人了……”
大姨望了望夏江那扇紧闭的房门,撇开了视线。
“那天晚上我听见动静了。我睡得浅,有点儿声音就起。我看见夏江他们偷偷地弄了个什么东西出去,就跟在他们后面。姓梁那小子油滑,姓邓的带着股狠劲儿,我一直觉得那俩人不讨人喜欢,就怕夏江跟他们学坏了。我看着他们翻墙进了那个废品回收站,我老了,翻不进去,不过我有法子。居委会那边晚上虽然有人看门,但基本没什么用,想进去随随便便就进去了。我爬到居委会三楼顶上,从那个地方正好能看见他们在干什么。”
“那个时候,小孩子已经丧命了吧?”
“早死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他们弄死的。”大姨的声音有些急促,“乖乖哟,我的老天,把我给瘆得要命,这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他们都敢干!我当时就想喊,但是害怕了,你说我这么个黄土埋脖子的老东西害怕啥呢?可还是怕了。大气儿都没敢出一声,偷偷溜回去了。那天我想了整整一夜,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最后还是想到了那个东西……十几年前我本来打算一把火给它烧了,终究还是没舍得,毕竟是老东西留给我的。我把它包好藏起来,这十几年我自己都忘了放哪儿了,可一到想用的时候,竟然一下子就想起来了。你说说这……”
夜深点了点头。
“但您……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杀他们,对不对?”
“我没想……我这辈子都没杀过人。可我不能杀他们,也不想留着他们了。一想到每天要跟这么帮人打照面儿,我心里都犯怵。别说那几个,连夏江我见了都不舒服。可是我能怎么办呢?我要是劝他们去自首,他们都已经弄死一个人了,还会在乎我这个老婆子的命吗?不行的……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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