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再另说,想不到运气还真不错。
没有了野猪群,鹿群里的鹿倒是多了起来,这个鹿群一共有十头鹿,三头小的,七头大的,伸着脖子,悠闲的喝着水。
小心的从侧方绕到沼泽后面,刘大路把鹿群的后路堵住了,等他现出身体,惊慌的鹿群四处奔逃,别的鹿他不管,他只盯着最大的两头鹿,等两头大鹿从身边经过,木棒翻飞,直接拍死,猎物轻松到手。
用木棒叉着死鹿,刘大路快速返回,看到妖王回返,而且不出意料的带着猎物,并且还是两头相当珍贵的野鹿,这一百来人大喜过望,纷纷大叫:“妖王万岁。”“妖王太厉害了。”“跟着妖王老爷有肉吃...”
最后那句是王勇喊的。
气氛顿时变得高昂,去溪里把野鹿宰杀,一部份烧烤,一部份用来煮肉汤,野鹿的大骨棒也扔进了锅里慢慢熬制,等熬到明天,大家还能吃上一顿美美的汤。
在做饭的时候,铁勇带着一群人并没有休息,而是把木头劈成了木板,插进地里,形成了一个围栏模式,因为人多,效率也高,等肉做好,围栏也围好了。
看着这群人俨然有想在这里安家落户的架势,刘大路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他倒无所谓,因为说句老实话,他也比较喜欢呆在森林里,如果这里以后能变成他和铁家堡人的固定据点,好处还是挺多的。
围栏围好,肉也烤好了,肉汤还差点,不过等吃完烤肉,肉汤估计也就好了。
王勇把野鹿身上最肥美的一条大鹿腿切下,把肉很细心的切成小块,撒上了调料,端到刘大路身前:“妖王老爷,你先吃。”
众人都在看着刘大路,等着刘大路先吃,刘大路点点头,象征性的吃了一小块,冲众人示意。
“好喽,可以吃肉喽。”
“香喷喷的野鹿肉。”
“已经好久没有吃过鹿肉了吧?”
“那可不,野鹿越来越少,不太容易猎到了。”
“味道真好,王勇,你的手艺绝了。”
一百来人围在火堆前大块朵颐,连刘大路都没有见过如此场景,唯一的感觉就是热闹,相当的热闹。
张小羊呆在刘大路边上,啃着鹿腿上的肉丝,就跟小仓鼠似的,不时嘟囔说真好吃。
刘大路本来以为四百来斤野鹿肉应该够吃了,但是他真的有点低估了这个时代的人的饭量,这个时代的人肚里油水太少,吃起肉来那叫一个猛,肉全部吃得光光的,汤也喝没了,连骨头里的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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