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生子,郑六和郑九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其他,只是郑允芝。
就听嬴翌道:“稍后进兵,我先杀进阵中,搅乱贼众,吸引注意力。你们二人瞅准机会,带人杀到城下,然后立刻进城。”
听了嬴翌这话,郑六、郑九不免心中触动,郑九忍不住道:“我跟嬴兄弟一起!”
嬴翌笑了笑,摆手道:“不必。我一人转圜更容易。”
郑六拉了拉郑九,郑重对嬴翌抱拳一礼:“嬴兄弟,兄弟我承情了!”
“走吧,不能耽搁了。”嬴翌叹了口气,道:“给我换一把刀。”
他的眉尖刀早就卷刃了,不锋利了。虽然嬴翌体魄之强,无所谓锋利与否,便是个棍子,杀起人来也砍瓜切菜,但嬴翌喜欢用刀。越锋利自然越轻松,杀人消耗的力气越小。
郑六二话不说,把手中朴刀抛给嬴翌:“用我的刀。”
嬴翌也不跟他客气,伸手接下朴刀,在马背上抱了抱拳:“我就先行一步了。”
郑六和郑九抱拳还礼:“我等稍后就到。”
嬴翌拔转缰绳,打马而走。
马背起伏,嬴翌一手拽着缰绳,一手握着朴刀,心中升起一股子兴奋。练武的人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而嬴翌虽然没有练过武,但本质上是一样的。因为他的力量足够强大。
以前瞻前顾后,几百年后的行为准则一直影响着他。如今早开了杀戒,这种影响自然烟消云散。何况杀生关乎他的根本——夺取真灵,加强自身。一直顾忌着他人的看法,总不敢在人前施展。但不妨碍他杀人尽兴。
五千人!
哈,真个是好大一块肥肉啊!
只可惜了大白天的,不能夺取真灵。
当初追踪一只虎,但害怕波及到被挟裹的乡亲,并没有真正尽兴。今天一定要杀个痛快!
贼人,畜牲,不死何来?!
大丈夫在世,纵横天下,横刀立马,快活!
他想到爽利之处,不禁哈哈大笑。一口朴刀扬起,搅动空气,拉出一道道雪白的气浪,发出呜呜的厉鸣!
前方,已见贼人影子!
之前追杀周力却被嬴翌打溃的贼人又卷土重来,此间便不止百人,一眼看去,黑压压少说有三五百。其中数十人骑马,余者如野兽一样飞奔。各种乱七八糟的兵器在森冷的阳光下散发着冰凉的光。
嬴翌大笑一声,刀光拖动,气浪翻卷,也没有什么章法,当胸一刀扫过,快如闪电,四尺多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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