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气浪也有可能将骑兵从马上推落。
于是,三个骑兵或落马,或连人带马一起摔倒,还有几人受伤,将整个队形都扰乱了片刻。
虽然只要给他们几秒时间就能重整队形,但就这几秒时间内,洛明和格兰蒂两骑已经杀了上去。
洛明在马上使用骑枪的技术只能说是一般,不过仗着自己修为高,又用苍炎遮蔽自己的动作,俯身躲过敌人刺来的骑枪,然后出其不意地发出了一击,才正中那个骑兵的胸口,将他直接从马上打落。
虽然对方的胸甲只是凹陷下去,没有直接开裂,内部也有厚实的缓冲材料能够吸收部分冲击力,但从奔马上被人打得摔下去,这件事本身也够他喝一壶了吧。
就与此同时,洛明也感觉到手中的骑枪发出了一阵开裂的声音,恐怕再发出两三次攻击就会完全折断。
毕竟,骑枪除了枪头部分之外基本上全都是木制,这样才能让它在保证三四米的长度的同时,重量不会超标,使用起来不会太过笨重。
如果让战马放缓速度,只用骑枪随便捅旁边的敌军的话,就和步兵用的长矛的耐久度差不多,可以用很久。
但借助高速奔跑的马力对敌人发起冲击,对木杆就是一种严峻的考验了。
洛明不用自己更惯用的剑,而是用骑枪,主要是为了它的省力效果。
他手中的骑枪长达四米,攻击范围远胜一般的剑,甚至洛明那把用来让天权剑魂依附的大剑都比骑枪短不少。
如果要用剑达到同样长度的攻击范围,那就得用上剑气了,剑气的消耗可不少,虽然洛明有五倍于普通剑师的斗气储量,但也不能随便浪费。
现在,他几乎一点斗气都不用消耗,单纯控制着骑枪去捅人,就能取得杀伤。哪怕骑枪在洛明手中完全是消耗品,但能用个两三回,打倒几个贝兰的精锐骑兵,省下两三次剑气的量,也算挺赚了。
当然,技艺精湛的人,就算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尽量降低骑枪的损耗吧。
就像庖丁解牛这个故事中所说,三脚猫厨子一个月就能把牛刀用坏,好厨子可以把同样的刀用一年才需要换,而庖丁本人用了十九年,依旧像是把新刀一般。
格兰蒂的技巧虽然到不了那种近乎玄学的水准,但也甩洛明好几条街,比这些贝兰骑兵都要高出几分来。
毕竟她在出走之前,一直在光辉之刃骑士团接受高水平的培训,还有她那个前任骑士团长爷爷给她开小灶搞特训。
世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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