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这些凶手根本就找不到,可却能等到。
也就是说要通过所谓的指纹、还有留下的各种线索来找那三个人显然是不可能的。初步估计他们肯定不是人,就算是人,也是借尸还魂的那种,所以对方要么不会留下任何痕迹,要么警方这边一查,只朝到个死人,最终成为诡异事件处理。
最终只会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事情也得不到处理。
我的方法很简单,等着他们作案就好了。只要一作案那么立马就会有人报警,这样大概就知道对方在什么范围,再去展开寻找。
我相信以他们的大胆和肆意妄为不会像别人那样逃窜,而是在案发现场围观人群里的某个地方,也许围观的人里面就有他的存在。
这是一种自傲的犯罪心理,就像我是个厨师,做出美味佳肴的时候我总喜欢站旁边看客人的反应。
是满足?是享受?还是其他的。
食物就是我的“作品”,所以我希望别人欣赏我的作品,喜欢我的作品。没有比从别人眼里看到对自己肯定时更好的赞美之词。
杀人,也是艺术。在对方眼里,杀人就是他的“作品”展现。以他连续不断作案的事来看,他是个期望得到别人肯定的人,这种人骄傲自满,甚至自大,即便做了鬼也是如此。
我相信在作品完成后他不会离开,而是等待从众人眼里看到惊慌或者恐怖,看到警察们一筹莫展,愁眉苦脸……
这些,能满足他,令他开心、兴奋,然后可以更愉悦的继续完成下一部“作品”。
所以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做,也不用像罗秀他们那样疲于奔命。
镇子外的地段几乎都处在在开发的阶段,城市在发展在扩大,如今距离近一点的地方成天都是“轰轰轰”的,各种货车、卡车、挖土机在运做,还有工人们拿着手上的大铁锤等东西打砸石头和路面等。
不过这样的地方也有个好处,外来工多,活动做。
在这里四周能看到打纸牌的人,也能看到一堆喝酒的,少不了谈情说爱的。所以我此时也不无聊,在命案没发生之前我有大把的时间去看别人打牌,看别人成双成对。
再说我身边还有个李俊义,这个家伙爱喝酒,见到这些工人们喝啤酒立马就凑过去要和别人比拼。
比是比了,倒是把人家都比怕了。连喝好几箱,人家钱都要用完,而李俊义却说了句没过瘾。
听到在这里人家不跑就怪了,还继续喝,喝穷也未必能赢,还斗什么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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