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半会,忽然一阵强烈的饥饿感从腹中陡然传来,叶倾云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有好些时间颗饭未进了。
“不管怎样,填饱了肚子再说吧……”叶倾云喃喃道。
旋即,他便走到一个储物柜跟前翻捣了一下,从中找出了一些干粮,然而,可能因为搁的太久的缘故,这些干粮上边已经长出了一层白白的霉层,同时伴随着一股嗖味散发了出来。
叶倾云表示恶心地吐了吐舌,无奈之下只好到外边去找吃的了。
有气无力地推门而出,叶倾云来到了城里一家简陋的小面摊处。
这家面摊虽然摆设简陋,除了一个露天的小灶以及几张陈旧的桌椅以外别无它物,但胜在小摊的老板良心实惠,在这里只需几个铜板就能吃上一大碗热乎乎的汤面,而且味道还不赖,倒也吸引了不少像叶倾云这样经济拮据的小混混前来光顾。
“老板…给我来一碗肉丝汤面,另外在加上一块煎蛋。”
叶倾云找了个空位置坐了下来,说道。
“好勒!”
小面摊的老板非常热情,朗声回答了一下,很快便把一大碗腾升着热气的汤面端到了叶倾云的面前。
叶倾云二话不说,拿起筷子就是一顿狼吞虎咽,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满满的一碗肉丝汤面便被他消化得一干二净。
饶感满足地打了个饱嗝,这时候叶倾云听到一把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哟,这不是叶老弟么?看上去叶老弟的状态不错嘛,昨儿还被揍得昏死了过去,居然今天又精神饱满的,还有心情出来吃面啦?”
朝着声音那边望去,只见一名身材矮短的瘦削男子朝着叶倾云款步走来,这人一副猥琐面相,嘴角含着一抹嘲讽的笑意。
叶倾云认得这人名为丁灿,是金老大身旁的一名狗腿子,平日里凭着拍须溜马的功夫讨得金老大欢心,被金老大视若心腹,因而在其他帮众面前,他总是狐假虎威,自命高人一等。
在昨天夜里叶倾云惹怒了金老大的时候,这家伙可没少在一旁煽风点火,添油加醋。
不过此时叶倾云并没有表现出反感的态度,看着丁灿走来,他反而淡淡地笑了笑。
丁灿这个人有着一个极大的特点,就是爱拍别人马屁的同时,也喜欢别人拍他的马屁。只要对他说上几句恭维的话,这家伙的尾巴就能翘上天去。
看到这个家伙的出现,叶倾云脑子里闪出了一个激灵,关于“第一滴血”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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