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今天也是特别的有心情,摇摇晃晃的搂着胭脂的肩膀,在胭脂的耳朵边上说:“老婆,我想要你。”
胭脂一脸的坏笑,说:“你都喝的这样了,不知道行不行啊。”
秦朗一下子把胭脂背了起来,在人潮如织的大街上飞奔。
惹得大街上好多人都看过来,胭脂在秦朗的后背上不停的喊:“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胭脂虽然这样说,可是心里是幸福的,她感觉着秦朗结实的肌肉,感觉着他那喷薄而出的男性荷尔蒙,这一切让她沉醉,也让她感觉到无比的幸福。
秦朗没有回他们的家,而是把胭脂带到了清水溪的旁边。
天气正是不凉不热得好时候,清水溪里的水带着没有散发尽的余温,划过身体的时候让人感觉无比的舒畅。
衣服全部都扔在了岸边的草地上,秦朗仿佛挑衅似的跟胭脂在水里尽情的嬉戏着。
他已经毕业了,他什么都不怕了,不怕再有人过来把他们两个抓起来,弄到学校的政教处,进行长篇大论的批评教育,不怕那些不想干的人过来找茬,因为他相信,自己有能力,有力气保护好正在幸福当中的女人,他发誓,在也不让别人把她抢走,胭脂,是他自己一个人的,并且,只属于他自己。
胭脂的叫喊声渐渐的弱了下来,胭脂趴在秦朗的耳边说:“老公,我没有力气了,抱着我,抱紧我。”
两个人在夜色的掩护下,就那样的上了岸,躺在了草地的衣服上。
天空上就像泼墨一样的黑,星星含笑看着她们。清风徐来,不知道是哪里的花香划过身体,一切都是美丽的接近天堂。
“老公,好像一辈子跟你过这样的生活。”
胭脂一边穿衣服一边说。
秦朗笑着在她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的屁股上拍了一下,说:“从今以后,一直就会这样了。”
秦朗在一个路边的小超市里买了两瓶酸奶,递给胭脂一个说:“老婆,恢复一下体力,咱们还要继续的。”
胭脂狠狠地瞪了一眼秦朗,心里确是甜滋滋的。
也许是心情变了,一切就都变了。
以前,秦朗最讨厌路边那这个灯火通明的商家,那时候他会感觉这些干净的,纤尘不染的透明玻璃后面,总会有一双又一双的眼睛在嘲笑自己的穷酸,嘲笑自己的落魄。
可是,今天走在大街上,秦朗第一次有了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
自己已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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