膛,一条长达二十公分的伤疤在上面像一条长虫在上面丑陋地伏着。
扑通一声,何生远直接跪地上了。
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晋阳将他知道的真相全部托盘供出。
在秦晨晨听来,这不复杂,反而是一个很“好听”很“悲情”的故事:
晋阳是个混血儿,母亲中国人,父亲是意大利某黑帮组织的成员。母亲早年去世,二十一年前,他才十三岁。白天在学校,像普通人,黑夜回到黑帮组织和那些人住在一起。所以,从他所接受的东西都很复杂。
他一边信奉普通人的上帝之善良,另一边又坚信自己的命运将永远被黑暗所纠缠。
十三岁那年,他突然特别想他的母亲,所以跟父亲提出来中国。他父亲很爽快地答应了。
他一个人背着一个双肩背包,只身来到中国。飞机落地在b市。接他的是父亲在中国的朋友,也是混黑的。那个时候的b市,正处于现代化高速起步阶段,各方黑暗势力纷纷藏身在b市地下。
立马,晋阳就知道了父亲之所以那么爽快地同意他来中国的原因了。
。
不久,他就收到了一张陌生的招募令:某上市公司老板暗中招募黑ns手,目标是另一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一家。
他对招募人和目标之间的恩怨没兴趣,唯一的感触就是: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的世界!有些人要生活在光明之下,有些人会生活在黑夜里,而总有那么一拨人,注定要活在灰色地带!国家和社会,永远是生活在灰色地带的这波半兽人创造出来的!
他只负责拿钱办事。所以,他和另外六个混黑道的兄弟,帮派各不相同,但是眼睛都长得一样,血红的,贪婪的!
他们在那个月亮高空挂的夜里,冲进了沈家,一顿扫射!
晋阳最跟在最后头,倒不是他害怕,而是其他几个弟兄嘲笑他是小孩子,说要给他打个样。
这个样打得不错,一颗子弹快到没影,就已经打穿了一个老人的脑袋。血和脑浆滋的一下,喷在了晋阳的脸上。
热的!血和脑浆是热的!
可他的身体,变凉了!
他看见那些面目全非的尸体,听着女人和孩子的尖叫,整个人像掉进了地狱,冰冷的地狱。
尤其是当他看到一个老奶奶和那个人搏斗,最终咬破了那个人的手,扯下了一颗纽扣。
事情结束之后,他们根据所策划的路线和计划撤离。第二天,血案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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