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方便就这么甩手走了,就算是对老爷子的最后一点尊重吧,于是吴放歌就让珍珍先回去,自己再留两天。珍珍虽然不愿意,但也答应了。
其实吴放歌留下还有个原因。那就是郑雪雯。
郑雪雯嫁了这么一场,其实也算是为自己攒了不少人脉关系,不过从葬礼的表现上看,她也算是对老头动了真情了,弄好多老爷子都羡慕不已。至于物质上的东西,她还真没图着什么,就算是现在住的房子,其实也是部队配给**的住宅,现在邱老死了,郑雪雯也就没有了住这房子权利。只是部队挺有人情味儿的,只是告知了一下,并没有明说什么时候要来收房。
郑雪雯也真硬气,就在离单位不远的地方先借了一套房子,葬礼一结束就张罗着搬家,吴放歌看在眼里,总不能不搭把手吧?所以他先用两天时间帮郑雪雯搬完了家,这才和她一起去律师事务所看遗嘱,结果遗嘱一宣布,吴放歌又小小的震惊了一下。原来老爷子虽然身无长物,却写了一本书。但因为这本书太过真实,而且牵涉了很多历史上的东西,所以直到现在都只是在内部发行,不过根据风向,很快就要解禁,一旦解禁,必然大卖。所以这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邱老在遗嘱中认为,虽然书的署名权只是他一人,但是在写书的过程中,郑雪雯和吴放歌都起了主要作用,所以受益应该由三人平分。另外老爷子自己那一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郑雪雯就拥有这一份的二分之一。剩下的一半由郑雪雯和吴放歌共同继承。这么一算,郑雪雯的份额要大些,一共是总资产的三分之一加另外三分之一的四分之三,吴放歌获得总资产的三分之一加另外三分之一的四分之一。吴放歌自学过法律,因此还算的明白,郑雪雯虽然聪明,却新近遭受了丧夫之痛,还没有缓过来,所以半天也没算明白。不过也没关系,因为书还没解禁,能赚多少还不知道呢。
可是郑雪雯算是钻到这里头去了,脑袋整个儿昏沉沉的,就死乞白赖地问那律师到底是多少钱。律师哪里说的清楚呢,书都还没卖出去呢。最后还是吴放歌给解释说:“咱们就打比这书一共能卖三万块……”
郑雪雯赶紧说:“不止不止,老爷子那么辛苦,肯定不止这个数。”
吴放歌笑着说:“我这不是比方吗,假如老爷子的书卖了三万块,你就一共能得到一万七千五百块,其中一万块是你应得的书的稿酬,五千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二千五百块是遗产。我就能的一万二千五百块。一万是稿酬,二仟伍佰块是遗产。”
郑雪雯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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