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听林洛说了,以后电脑这东西肯定会普及起来,倒是咱们这些坐办公室的肯定都会要求操作电脑,反正每天回来也是无聊的很,咱们不如先自己学学?”
现在的网络还没有像后世那般普及,不过很快电脑行业就会发展起来。
前世她也没有什么触碰电脑的机会,但是却知道这玩意儿还是挺重要的,至少不能成为一个电脑白痴,以后生活中也会长长用到。
林雨拿出纸笔,开始写着稿子,一遍开口道:“随便你吧,我现在要开始写稿子,到时候去投稿,我发现,我不太适合去上班,总感觉和那些人相处的时候隔着一层什么似得,十分不舒服。”
安素赞同的点点头:“我也觉得有些不习惯,所以我打算等实习结束之后,就自己开店去。”
林雨咬着笔杆子:“你打算开什么店?”
“唔,万宝店,有各种各样好东西的店,我要做就做大的,卖奢侈品啊什么的,你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钱人就是喜欢一些昂贵的东西炫富,这里面利润大着呢。”
安素想了想,便把这段时间自己思考的结果拿出来说了。
林雨倒是歪了歪脑袋,“奢侈品的确利润大,可是要投进去的钱也很多,你有那么多钱吗?”
“我还有点积蓄,这件事儿先不急,慢慢做呗。”安素乐呵呵的笑起来,然后凑到她身边去,看着她开始写稿子。
林雨写小说的事情,也是她上大学之后才发现的。
那个时候,这丫头还不知道去投稿,写出来的东西大多都是给自己看的。
虽然林雨学得是金融方面的专业,可是这丫头却很喜欢文学,她曾看过她写的一些东西,虽然没有那些名家作者们那么完善,不过却也很吸引人,所以在大学的时候,她便怂恿着这丫头去投稿。
虽说不是每篇稿子都能够过审,可是两三篇里面必定能够过一篇,大学的这几年,这丫头写东西越来越熟练了,几乎已经达到了每稿必过的境界,就连她的笔名也都在杂志上小有名气了起来。
而现在,她已经开始在杂志上连载长篇小说了。
就算以后不出去上班,靠着这写稿子挣来的稿费,这丫头也足够糊口的了。
“对了,我打算下次放假的时候回家一趟,你要一起回去吗?”林雨一边琢磨着内容,一边开口说道。
安素一愣,点头道:“当然要回去了,正好有点事儿要回去办。”
她在老家的几套房子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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