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选择,而我,也没有。
我还是站到了博林墙旁边的岗楼上,我的任务是守卫视线范围内这段城墙,击毙靠近博林墙的任何生物。而更令我愤怒的是,在我的身后还站着一名宪兵,哦,你猜对了,他就是黑脸。
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黑脸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在我的身边,我之前一直以为他是负责新兵营的宪兵,可我此时已经来到了距新兵营二十英里的博林墙,他竟然也如约出现在了我身后。
现在我知道了,他的工作也许并不是负责新兵营,也不是负责博林墙,而是专门负责看管我。看来我的军饷应该是有每周六十克朗,只是其中的一半用来雇佣这个只为我而存在的家伙了。
眼下,我只能期待今夜不会有人出现在城墙之前。
他们完全可以把出行的时间定在明天。明天那个生病的守卫应该会痊愈了吧?我甚至可以在主的面前为那个从未谋面的战友的健康虔诚地祈祷。
当然他们也可以稍微改变一下出行路线。听说前面那段城墙附近的风景更加撩人,而且那里的守卫更加高大帅气,总之一定比我这个贫穷、卑微、又懦弱的菜鸟新兵要吸引人得多。
我承认,我就是个一无是处的混蛋,我就是个胆小如鼠的废物。
我竟然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就在那个带着大沿礼帽的小子摸到了博林墙下的时候。
“举起你的枪,士兵!”那个讨厌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是的,我必须打死那个无视禁令的小子。
我是一名光荣的士兵,服从命令是我的职责,打死他是我的荣耀。
而且他竟然敢带着那顶大沿礼帽出现在我眼前,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的帽子和约瑟菲妮送给我的那顶一模一样,要知道那顶大沿礼帽是约瑟菲妮亲手缝制给我的,世界上绝对不会有另外一顶和它相同的帽子。
也许我看错了,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可耻的小偷!你又给了我一个必须打死你的理由。
我看着自己的双手缓缓举起了步枪,可为什么我那该死的手却拉不动枪栓?我知道身后那个家伙的右手已经摸到了腰间的枪套,我也知道他的牛皮枪套里装的是一把鲁格手枪。可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只要我打死了那个该死的小偷,分了我一半军饷的宪兵自然会乖乖放下他的手。
那么……如果我不开枪,我只是说如果,他会打死我吗?就像打死任何一个违背了军令的士兵一样?也许不会吧,如果我现在转过身跟他求情,他应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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