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家又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起来,聂晨母亲说她要去置办年货,走的时候,嘱咐聂晨出门多穿两件衣服。
我眼睛半睁半闭的蹲在阳台上刷牙,聂晨走过来,推了推我。
“喂。”
“干痕(什)么?”我眯着眼问。
“快看,等下你把我爸这身西装穿了…”
我差点被牙膏沫子给呛到。
聂晨说,我穿了西装,别人就不会把我当小破孩儿了。
我漱了漱口说:“你当我是猪哥呀?不穿。”
“哎呀你穿嘛,好不好…”
耐不住聂晨的缠磨,我最终还是穿了起来,要多别扭有多别扭。聂晨把摩丝喷在我头上,给我梳了个趴趴的汉奸头。看着我的样子,笑的前仰后跌的。
我脸一板,学高老头子说:“这小妮儿,笑个啥哩?再笑就给我家小凉那啥,做媳妇…”
聂晨踩了我一下。
收拾东西,两人来到这县城的汽车站。朱常发早就等了多时了,由于我换了‘造型’,他冷不丁居然没认出我。
“供品什么的,准备好没?”我问。
朱常发指指台阶上的一个袋子,“都在这里头。”
等车的过程中,我问他那六个人具体是怎么出车祸死的。朱常发说,他只知道,摆五七酒席那家死的那男的,是车祸的始作俑者。那人是个跑面包车的,那天是他过生日,邀了五个朋友在家喝酒,从下午一直喝到晚上将近十点。
那人虽然喝了不少酒,但仗着酒量好,硬是要送那五个人回家,结果,半道上出事了。
“又是酒驾。”聂晨说,“那人死了也就死了,还带别人跟他一起死,他那五个朋友可真够倒霉的。”
“可不是么。”朱常发说。
我摇摇头说:“这生日过的,主客都死了。对了…”我问朱常发,“你是怎么跑去那人家吃酒席的?”
朱常发说,他上班的那饲料厂,在那县城有一个挺大的客户,那是一个位于县城边上的养猪场。那天,他们跟车往那养猪场送饲料,养猪场的负责人,和摆五七酒席的那家有点关系,所以就带着他们去蹭了顿酒席。
“你还是想不起来,你吃酒席的时候,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或者犯忌的事么?”我问。
“我真想不起来…”
我嘟囔说:“过去再想想吧,看能不能想起来。”
“行…哎,车来了!”
出了县城,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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