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吃我,我噎死你两个!”
老道闻声,回头看看他笑道:
“吾兄有个习惯,从来只吃肉不啃骨头,怎的噎的他着!况且他又格外克己,一个人总要慢慢吃上两三天,说是惜福才更有福。
“要噎他,除非再过二十年,待他老了,嚼不动了,要囫囵吞枣地整吃,那才有些可虑。眼前是不要紧的。”
他嘻嘻哈哈地笑着,把白思孟拎小鸡一样拎到厅中一块大青石案上,问他哥子:
“可要先洗剥净了再吃?方才用过晚饭,灶上还有些热水,可倒入脚盆端来!”
“如此甚好!”老道的哥子点点头,“为兄还要点个灯火,这般黑暗怎生做事。”
说着闲话,他脚下塌塌塌地响着去了。
过了一会儿,一根燃烧着的柴火拿过来了。
老道的哥哥先点亮几支灯台上的蜡烛,厅堂内一下子亮了许多,但也仅看清个地面和陈设而已,人脸都还是昏暗的。
老道笑道:“若是吾兄的腰刀不快,小弟厨下倒有把剔骨尖刀,杀猪宰羊最是合用。”
老道的哥哥说:“也好。只是为兄人生地不熟,哪里去找,还是你自家寻去!”
于是他们又把白思孟转了个手。老道也塌塌塌地去了。
白思孟情知身将不免,又愤怒又伤心,极口骂道:
“操你娘,你两个老妖怪!早晚不得好死!一块块烂死你们!狗日的!”
老道的哥子瓮声瓮气地说:
“不要骂!男子汉,大丈夫,死便死了,出什么污言秽语!若是依旧骂个不停,我便不洗不剥,直拿起来,将尔一双脚掌嘎吧嘎吧咬下吃了。
“往时只要山中无火,捉到那野羊小鹿,咱哥儿都是这般炮制。这也是有本的。菜谱上记得有名目呢!”
“什么名目?”
“干咬生蹄!”
“去你娘的名目!”白思孟尽力一挣,硬翻过半个身,左脚一抬,诱敌注意,却暗起右脚,轻轻甩动,突然使出那柔性功夫,狠命一踢。
在意念操控下一抻,无形中,那脚就像一把大镰刀,又弯又长。看似脚才抬起,却已狠狠踢在老家伙的下巴上,真是猝不及防。
当时白思孟便感到脚尖处响声有异,凝神看去,只见老东西呜地一声,抬手捂住左半边脸,嘴里含糊不清地嗬嗬嚷着,疼得弯下腰来。
踢着了!白思孟大喜。
他腰身一振,一弹即起,刷地滚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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