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小雪还担心金鹰会攻击自己的小偷,但随着老鹰的表现越来越好,小雪也忍不住心中的冲动,从自己的小偷变成了一块肉来喂。
这么多天可是金鹰饿了,肚子里的油和水都让他小偷搜得干干净净,饿得要死。
这顿饭,金鹰直接吞了三四斤肉。
好家伙,季贼直瞪着眼:“这东西也太能吃了,如果整刀牙老虎两个在一起,不还得吃可怜的我。”
她咕哝着,突然从一个小偷的心里冒出一个念头。
他想了一会儿,然后伸出手,在笼子前面交叉着前臂。老鹰看了看,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走出来,站在他的胳膊上。
这么看,季贼更是喜出望外,看来金鹰完全是自我。
土山也有些心痒,伸出手臂道:“我也试试。”
于是,地球山的臂膀抬了半天,金鹰鸟也没有鸟他。
后来吉贼才知道,虽然这只金鹰并没有擅自攻击人,但在整个部落中,它只认出了吉贼和雪。
毕竟是吉贼和雪二煮出来的不是。
快乐地戴着金鹰,他把小偷带出了自己的房间,打算在部落里炫耀一下。
氏族人民也看到了惊喜,纷纷称赞。
“酋长大人,你怎么这么听话?”一个族人问道。
是的,大人,告诉我们,我们也想要。
当然,公爵们可以驯服老虎,更不用说鹰了,这对公爵们来说毫无意义。
七嘴八舌的说什么都有,反正季贼是笑得合不拢嘴的。
金鹰睡在小偷的手臂上,爪子紧紧地抓着。
在族人面前炫耀之后,季贼又去了各个部门。
大家惊讶的是吉贼是怎么做的,纷纷问。
只是吉贼的这种做法,却引起了一个家伙的不满。
这家伙就是虎妞。
以前小刀牙虎什么都不给吉贼的胳膊钻,可以说是定情于很多人的一身西装,但后来,吉贼不怎么抱着它,没有其他原因,主要是因为小家伙长得太快,吉贼动不了。
但小家伙不这么认为。他认为他和以前一样。
而且,当它看到金鹰的贼臂时,又产生了误会,以为他又有了新情人刚刚抛弃了自己,当即在他面前拦住了小偷,露出牙齿冲着金鹰咆哮。
感觉到危险,休息的金鹰睁开眼睛,然后从志贵的手臂上飞起来,向老虎猛扑过去。
一个是未来的空中之王,一个是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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